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2-031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2年5月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2-032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17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行向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尚蓝达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为保障中尚蓝达公司房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行向中尚蓝达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使用期限为2年,贷款年利率为14.4%。同时,中尚蓝达公司另一持股50%的股东杭州中尚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尚联合公司”),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支持。
二、贷款人及另一股东方基本情况
中尚蓝达公司为公司之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注册地: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路26-1号;法定代表人:匡跃芳;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尚蓝达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9,315.48万元,负债总额为95,980.9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334.55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505.23万元。
中尚联合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注册地:余杭区崇贤镇府新路2号;法定代表人:李力于;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尚联合公司持有中尚蓝达公司50%的股权。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行向中尚蓝达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
2、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3、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14.4%;
4、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货款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具体委托贷款合同内容以银行审批为准。)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中尚蓝达公司可有效补充中尚蓝达公司房产开发项目营运资金,有利于中尚蓝达公司及本公司的整体发展。中尚蓝达公司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贷款利息的收取会对公司2011年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尚蓝达公司为公司之子公司,本次贷款主要支持其正常项目开发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中尚蓝达公司所开发的“西溪玫瑰”项目经营情况及未来盈利能力较好,偿债能力较强,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可有效监控该公司的各项经营运作,上述贷款偿还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上述财务支持,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