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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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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6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2年5月17日在内蒙古阿左旗乌斯太经济开发区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61,213,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决议: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161,213,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1,213,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1,213,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1,213,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情况:同意票161,213,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审计报告和公司的财务决算情况,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方案:

 (1)、201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4,304,366.65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30,436.67元,剩余可供分配的净利润21,873,929.98元。加上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312,920,475.63元,减去分配2010年度股利5,386,770.45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29,407,635.16元。本年度以2011年末总股本359,118,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773,540.90元。

 (2)、201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票161,144,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99.96%;反对69,110股;弃权 0 股。

 7、《关于公司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对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9,1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关于为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增加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1,213,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郭瑞鹏、刘弘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7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曾分别于2011年7月6日和8月17日发布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补充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吉兰泰碱厂及制钙公司100%股权、公司热电联产节能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拟购买的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吉兰泰碱厂和吉碱制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备案及方案审核等相关事宜尚在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国务院国资委办理之中,暂无法确定办理完毕的时间,本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发布公告撤销了原定于2011年9月23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经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总公司持续沟通,得知目前该公司正在规划中的产业结构调整事项,涉及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入本公司的资产,且该事项近期尚不能形成确定性意见,为避免给市场带来不确定性因素,根据中国盐业总公司建议,本公司中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对于中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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