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接大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于2012年5月3日解除了2010年4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定的股权质押协议所质押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0万股。
在解除上述股份后,又重新于2012年5月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定了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2%)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贷款进行担保,2012年5月3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在办理以上股权质押事宜之后,本公司大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还存在下列质押情况,该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于2011年11月28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于2011年12月8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首义支行。以上四次共质押11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17%。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