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609,602,048.75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详细内容请见于2011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2年3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归还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621,208,000.00元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
截至2012年5月4日,公司已将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88,394,048.75元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