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5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2年4月27日(T-3日)完成。现将初步询价情况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如下:

 一、初步询价情况

 初步询价期间(201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相继在上海、北京和深圳举行了推介会。截止2012年4月27日(T-3日)15:00,共有52家询价对象管理的128家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其中,提供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下限3.20元/股)的配售对象共84家,对应申购数量之和为109,770万股。初步询价报价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的上下限。

 二、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区间及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数量为10,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3.20-3.6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24.62倍至27.6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32.00倍至36.0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三、关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有关本次网下发行的相关规定,请投资者参阅2012年5月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有关本次网上发行的相关规定,请投资者参阅2012年5月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3219496、23219622

 

 发行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