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构”、“发行人”或“公司”)董事会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本期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评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1年6月30日)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17.58亿元;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亿元、1.92亿元和2.23亿元,近三年平均净利润1.80亿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名称: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4、注册资本:58,050万元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和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安徽长江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9)第11号文批准,由六安手扶拖拉机厂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六安市精工齿轮总厂、安徽强力新型模具总厂、六安市龙兴工业公司、河南省商城县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总股本为7,000万股,其中六安手扶拖拉机厂持有6,788.832万股,占股本总额的96.9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22295。
(二)公司发行上市
2002年2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22号《关于核准安徽长江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文核准,公司于2002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61元/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000万股,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类。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于2002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三)历史沿革
2003年11月18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375号文件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六安手扶拖拉机厂将其持有安徽长江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6,788.832万股国家股中的6,109.9488万股转让给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3月9日至4月7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函[2004]39号文,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要约收购义务,预受要约股份数量178.173万股。上述转让及要约收购事宜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288.1218万股,占股本总数的57.165%,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4年3月,公司收购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49%股权,相继设立浙江精工空间特钢结构有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和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三家专业公司,并受让了上海拜特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60%股权,至此,公司钢结构类产品业务收入占200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91.05%,实现了主营业务向钢结构转型。
经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名称由“安徽长江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9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2005年3月,公司转让安徽长江农业机械有限公司51%的股权、安徽六安新皖西宾馆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和六安市皖西宾馆有限公司90%的股权,公司主营业务已全部转换为钢结构业务,并形成了集设计、制作、安装、服务于一体的钢结构业务经营模式。
2005年11月10日,根据2005年11月2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5]193号《关于实施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11,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6,080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4,920万股。
公司2006年5月14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2005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7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06年6月9日。本次转增后,总股本由11,000万股变为16,500万股。
根据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68号《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文核准,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23,000万股。
公司2008年5月20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转增3股,并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变更后总股本为34,500万股。
根据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79号《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4,200万普通股,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38,700万股。
公司2011年3月30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变更后总股本为58,050万股。截止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8,050万股,注册资本为58,050.00万元。
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及2011年4月6日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已于2011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83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8,250万股新股,金额不超过97,084.50万元。截止2011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增发。
(四)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80,500,000股,股份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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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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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钢结构业务和围护系统业务。其中钢结构业务包括轻型钢结构、多高层重型钢结构及空间大跨度钢结构产品的设计、制作、施工和工程服务。
现阶段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以下四种类别:
1、轻型建筑钢结构。主要广泛用于轻型工业厂房、管架、仓库、各类交易市场、超市等。
2、多高层重型建筑钢结构。主要广泛用于多层或高层的写字楼、商业用房、住宅等民用建筑,以及一部分公共建筑。
3、空间大跨度建筑钢结构。主要广泛用于大型工业厂房以及机场航站楼、火车站、会展中心、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剧场等大型公共建筑。
4、金属围护系统。主要广泛用于大剧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机场铁路客运站、酒店、宾馆等民用建筑的屋面、墙面的围护。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行业及产品分类构成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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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面临的风险
1、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基于对当前国内经济政策环境的分析,未来市场利率存在上升的可能。由于本期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产生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期债券虽具有良好的资质及信誉,但由于债券交易活跃程度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投资者意愿等不同因素影响,无法保证债券持有人随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从而承受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公司自身的相关风险或政策、市场等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公司经营活动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支付。
(4)本期债券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5)资信风险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状况良好,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事件。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因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6)担保风险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1年6月30日,精工控股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1,306,499.58万元,所有者权益263,952.00万元,2011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5,351.33万元,净利润21,668.20万元。担保人精工控股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担保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市场和资本市场等存在不确定性,将有可能对担保人履行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的能力带来负面影响。此外,担保人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若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则担保人的盈利能力也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会影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
(7)评级风险
经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信用进行跟踪评级。虽然本公司具有良好的产品竞争优势和领先的市场地位,但如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及市场供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资信评级机构可能调低公司的信用等级,从而给本期债券投资者带来一定的评级风险。
2、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调控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高层建筑物、航站楼、会展中心、体育场馆、铁路候车室和站台等,工业厂房的投资建设与实体经济景气程度及货币政策的宽松程度等直接相关,航站楼、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与国家对基础设施的投放相关,高层建筑物的建设与房地产及其他实体经济行业的经济景气度相关。总体而言,当经济景气指数较高时,应用于工业厂房的轻型钢结构业务、应用于高层建筑的多高层钢结构业务及应用于公共建筑的空间大跨度钢结构业务均会有较快发展,当国家宏观政策对实体经济采取较为宽松的刺激政策时,对上述业务也会产生有利影响;反之则有不利影响。
当经济周期处于下行阶段时,为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通常国家会出台系列鼓励投资、刺激经济发展的政策,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宏观经济低迷带来的不利影响。例如,在2008年的经济危机中,国家适时推出了“4万亿”投资计划以刺激经济发展,公司2009年度钢结构产量和营业利润均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而当社会投资规模增长过快,经济过热时,为防止经济泡沫,国家有可能出台紧缩的宏观经济政策以控制社会总投资规模,钢结构行业市场需求及行业利润将受到不利影响。
从目前来看,中国经济稳步发展,钢结构行业发展前景较为广阔。但是,如果国家或全球的宏观经济形势突然逆转或者国家为达到一定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对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规模进行严格调控,势必减缓我国钢结构行业当前快速发展的势头,从而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A、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钢结构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品种包括特厚板、厚板、中厚板、薄板、镀锌卷板、彩色涂层卷板、中小型钢、热轧H型钢、焊接H型钢、焊管、冷弯型钢及无缝钢管等,其中以中厚板为主。报告期内,公司钢材成本占到总成本的比例约70%,钢材价格的波动将为发行人的成本控制带来一定的风险。
2007年初至2011年9月我国Myspic钢材价格综合指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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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我的钢铁网,钢材价格综合指数 2007年1月至2011年9月
网址:http://www.mysteel.com。
钢材作为全球各个国家战略性大宗商品,受包括政治、经济、贸易等各种因素综合影响,其价格经常处于变动之中。尽管公司已经采取包括统一采购以提高议价能力、与部分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必要时签订开口或半开口合同等措施来抵御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但是,如果公司工程合同签约后钢材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又没有在恰当时机安排采购,对于公司已签订闭口合同的订单而言,将形成一定的风险敞口,可能对公司成本控制带来不利影响。
B、市场竞争风险
钢结构行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其发展空间广阔,新的厂商必将不断涌入。现在我国各类钢结构企业约4,000至5,000家,大部分为年产5万吨以下、主要从事轻型钢结构业务的中小企业,行业集中度偏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在轻型钢结构领域,中小型钢结构企业众多,主要以价格为竞争手段,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鉴于运输半径所限,轻型钢结构业务的竞争以区域化为主,公司近年来已逐步在浙江、湖北、安徽、上海等地拥有多个轻型钢结构生产基地,但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地区,就全国布局而言仍不尽合理。如果不能够继续优化轻型钢结构业务的布局,将影响公司在部分区域的市场竞争优势。
多高层钢结构、空间大跨度钢结构对企业的设计、制造、安装、管理等均有较高要求,市场进入门槛较高。尽管公司在多高层钢结构及空间钢结构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积淀、丰富的项目经验及高端的品牌形象,但随着钢结构行业的发展,不断涌现出一批拥有较强资金实力、技术实力的大型钢结构企业参与到多高层钢结构、空间大跨度钢结构领域的市场竞争中。公司如果不能继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不能迅速形成其在多高层钢结构领域的系统集成能力、不能快速扩大“难、特、异”钢构件产品的生产规模,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在多高层钢结构、空间大跨度钢结构领域的相对市场份额和业务发展速度。
(3)管理风险
A、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钢结构工程施工大多在露天、高空环境下进行,在施工过程中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如果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监管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等因素均有可能构成安全风险隐患。
公司一贯强调加强质量、安全的事前防范,制定了《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办法暨预案(试用)》、《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5+1)S考评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文件编制、审批及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的生产、施工过程中予以严格执行。
尽管公司制定了上述规章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但如果因主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并可能对公司的品牌信誉等造成间接损失。
B、技工人才不足风险
近年来,在我国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劳动力紧缺的情形,对生产、制造、施工类企业构成了一定程度的威胁。公司所从事的钢结构建筑业务除具有资本、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之外,亦兼具有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特征。
公司的生产、施工、安装需要大量精通生产工艺、安装流程及焊接技术的中高级技工人才,这类人才的培养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尽管公司目前已经采取包括内部培养、提高福利待遇等方式吸引相应技工人才,但仍有可能因为人才供应的不充足或不及时,不能很好的匹配公司扩张业务规模的需要,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发展。
(4)财务风险
A、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目前大多数的业务收款进度情况如下:签订合同后业主支付30%预付款,在构件进行现场安装后,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期支付或按工程实物量按月结算,至竣工决算前支付到85%左右,至竣工决算后支付到95%~98%,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所以,公司每年都有占营业收入较大比例的应收账款。
公司以中高端客户为主,特别是空间钢结构项目客户大多为政府及大企业集团,其商业信用良好,合同履约率高;公司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减少客户不履约带来的损失,比如在签订合同时设置相应的条款来提高客户的履约率,一旦出现不履约的情形,将尽快采取相应措施乃至法律手段。但因公司集设计、制作与安装服务为一体,业务链较长,在工程进行中需要投入一定数量的营运资金,如果出现个别业主拖欠工程款甚至拒付工程款的情形,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B、汇率波动风险
我国自2005年开始推行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处于上升通道。对于产品出口企业而言,人民币升值将导致汇兑损失、合同利润下降及价格竞争力下降等风险。
随着公司海外战略的推进和实施,公司的海外业务规模将逐年增长。公司海外钢结构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及其他外币计价。尽管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持有美元贷款从而部分冲抵了汇兑损失,但如果未来人民币对上述业务的结算货币继续较快升值,而外币贷款不足以冲抵该项损失,将导致公司承受汇率波动损失。
C、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近年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净资产规模有较大幅度的提升。2008年底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分别为87,165.21万元、138,342.60万元、161,766.94万元和175,780.36万元,2008年至2010年年复合增长率达21.61%。由于预期收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故短期内公司可能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D、资产减值风险
2011年6月,公司因收购亚洲建筑股权而新增商誉约3.39亿元,其计算方法为合并日(即2011年6月30日)合并成本减合并中取得的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截至2011年9月30日,亚洲建筑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总资产为43,558.25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2,266.21万元、营业收入为16,823.35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为3,342.81万元,经营状况良好。由于亚洲建筑未来的资产收益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宏观经济环境、资产利用率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其资产未来可能存在减值风险。
第三节 债券发行情况
(一)发行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简称“11精工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公司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五)赎回条款/回售条款:本期债券未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六)发行价格:本期全部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采取机构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的形式进行。
(九)发行范围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向社会公众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如下: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发行期限:
1、网上发行的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3月22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2、网下发行的时间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3月22日(T日)至2012年3月26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十一)发行首日:2012年3月22日。
(十二)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三)付息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13年至2015年间每年的3月22日为本次3年期的公司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四)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2015年3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十五)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若申购资金不足7亿元,余额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七)担保人及担保方式:精工控股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八)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信用级别:经鹏元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一)新质押式回购:经上交所同意,本期债券上市后可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节 债券的上市与托管
一、 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2011年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将于2012年5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11精工债”,上市代码“122122”。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期债券上市后可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机构提供的债券托管证明,本期债券中7亿元已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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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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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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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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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经特别说明则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份总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期末股份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数
(10)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期末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加权平均股份总数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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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09年通过非公开增发融资33,952.50万元,对2009年净资产收益率有一定摊薄影响。
2、每股收益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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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2)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
(3)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股份总数+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
(4)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 ÷(期初股份总数+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报告期缩股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一)本息偿付安排
1、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2年3月22日。
2、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2013年至2015年间每年的3月22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3、本期债券到期日为2015年3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4、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加以说明。
(二)偿债资金来源
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58,771.51万元、450,983.75万元和531,304.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534.39万元、19,220.06万元和22,313.90万元。201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9,364.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96.50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6.27%和57.28%。2008年至2011年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6,383.22万元、19,163.35万元、11,422.02万元和16,535.56万元。此外,公司业务承接额持续高速增长,2008年至2010年,公司业务承接额年复合增长率达30%以上,持续快速增长的业务、良好的盈利能力和较充裕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将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流动资产变现
公司财务政策稳健,一直以来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余额为362,103.95万元,在公司的现金流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获得必要的偿债资金。
2、外部融资渠道
公司与各大银行均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金融体系拥有良好的资信,具备极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给予公司授信额度总计323,772.36万元,尚有162,790.04万元尚未使用。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本公司完全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同时,作为上市公司,本公司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债务结构,优化财务状况,为本期债券的偿还奠定坚实的基础。
3、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了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人精工控股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并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果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划入公司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
(一)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将制订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投资者利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试点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聘请受托管理人
公司已按照《试点办法》的要求为债券持有人聘请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指定公司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偿付工作,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偿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人员。
(五)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精工控股为本期债券提供了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本公司无法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则精工控股将按照《担保函》、《担保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七)其他保障措施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承诺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第七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人需向鹏元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发行人应及时告知鹏元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将及时在其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八节 本期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及本期债券本金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一、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
主要经营范围为: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件的设计、生产制作、施工安装(凭资质经营);经销:化纤原料、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外)、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及相关零配件;货物进出口及代理。(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精工控股以钢结构建筑产业和化纤产业为核心业务,同时涉及能源投资、农业机械和电工机械、金融等领域。精工控股总部设实业发展部、金融及投资发展部、房产及资源发展部、贸易部、投资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内控审计部、财务管理部、总裁办等职能部门。截至2011年6月30日,精工控股拥有一家控股上市公司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持股比例为33.75%)。此外,精工控股还拥有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六安世纪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精工振能石油投资有限公司等13家一级子公司。
截至2011年6月30日,精工控股的注册资本为3.2亿元,控股股东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精功集团持有精工控股51%的股权。
(二)财务状况
根据精工控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2010年财务报告((2011)京会兴(审)字第4-387号)和2011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10年底,精工控股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1,210,985.26万元,其中发行人资产占比35.08%;所有者权益244,984.84万元,其中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占比66.03%;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047,926.53万元,其中发行人营业收入占比50.07%;净利润66,368.92万元,其中发行人净利润占比33.05%。截至2011年6月30日,精工控股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1,306,499.58万元,所有者权益264,952.00万元, 2011年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85,351.33万元,净利润21,668.20万元,其中发行人在上述4项指标中占比分别为37.91%、66.34%、44.31%和67.00%。
担保人2010年及2011年半年度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资信状况
精工控股长期以来与各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了各银行大量的授信额度。截至2011年6月30日,精工控股共获银行授信额度为692,436.10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97,399.17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精工控股合并口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精工控股对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担保)为173,456.65万元,占精工控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比例为65.47%;加上本期债券发行额度后,精工控股累计担保余额为243,456.65万元,占精工控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比例为91.89%。
(五)偿债能力分析
由于精工控股为控股型公司,所以以下偿债能力分析如无特别说明则为合并报表口径。
1、精工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精工控股2010年12月31日和2011年6月30日流动比率分别为0.83和0.86,速动比率分别为0.47和0.52。2011年半年度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去年有一定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较好。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差异较大的原因是由于精工控股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从事如建筑钢结构、化纤及建材等行业皆具有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特性所致。
精工控股2010年12月31日和2011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77%和79.72%。精工控股于2009年12月通过承债式重组的方式并购主营化纤业务的原纵横集团下属六家公司,通过重整承接资产32.15亿元,承担债务36.12亿元,两者的差额由绍兴市政府予以政策补贴。根据精工控股与原纵横集团债权银行合作协议,原纵横集团抵(质)押部分实际融资敞口余额由新公司或原授信主体承接,以借新还旧方式,全部转为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在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保持八年规模不变,贷款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同时,新公司还取得10亿元银行贷款支持,以一年期(含)流动资金贷款形式发放,五年规模不减并执行基准利率。总体来看,精工控股承担的财务负担较重,但偿还压力不大。
2、精工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盈利能力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精工控股2010年度和2011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047,926.53万元和585,351.3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6,368.92万元和24,953.97万元,盈利能力良好。通过一系列的整改措施,精工控股通过并购整合下属子公司的化纤业务已于2010年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化纤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3.94亿元,贡献毛利3.26亿元。
3、精工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现金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精工控股2010年度和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84,057.06万元和74,109.71万元,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为其债务偿还能力提供了保障。
综上所述,精工控股资产规模较大,钢结构业务稳健发展,化纤业务也步入正轨,同时建筑安装、房地产、建材业务也构成了其收入的重要补充。精工控股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较好,尽管资产负债率较高,但财务安全性整体尚可。考虑到精工控股资产规模较大,化纤业务与钢结构业务相关性较小,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较好,其提供的担保可对本次债券偿还起到保障作用。如果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能够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被保证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保证的债券为发行人本次按一期或分期(以下简称“本次各期债券”)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面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700,000,000.00)。
(二)债券的期限
本次各期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最终按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期限确定。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三)保证方式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保证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保证期间
就发行人每期发行的公司债券而言,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直至该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该期债券持有人在该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届满之前向保证人追偿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六)保证责任
在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就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为发行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即发行人如未能根据《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和数额偿付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将在收到债券持有人或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在本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担保范围内,代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偿付债券的到期本金和/或利息及相关费用。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时,应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七)财务信息披露
1、本次各期债券的有关核准部门、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均有权对保证人的资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同时,保证人同意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保证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可能对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八)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本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九)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次发行公司各期债券的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公司债券的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十)加速到期
本次各期债券到期之前,保证人发生合并、分立、减资、解散、停产停业、进入破产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自收到保证人关于前述重大事项的通知起30日内提供新的担保,发行人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保证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十一)担保函的生效
本担保函自以下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本次各期债券的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2)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保证人公章。
(十二)其他
保证人同意发行人将本担保函作为发行人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文件一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并随同其他文件一同提供给认购本次各期债券的投资者查阅。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通知担保人,启动相应担保程序,或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在保证人发生影响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重大变化的情形下,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详情请参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及“第七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九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起,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7亿元。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中的3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剩余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联系人:沈月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莲花大厦16楼
电话:021-51876399-2222
传真:021-54452496
邮政编码:200233
二、主承销商/上市推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项目主办人:张春熙、祝磊
项目组成员:罗向阳、周兢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9室
电话:010-88576898
传真:010-88576900
邮政编码:100044
三、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四、证券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王迪彬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编:200120
五、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1、2、3室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朱伟、许金花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1-1号西子联合大厦19-20层
电话:0571-85800461
传真:0571-85800465
邮政编码:310016
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张苗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电话:010-66216006
传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140
七、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45-46层
负责人:倪俊骥
联系人:姚毅、戴祥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62676960
邮政编码:200041
八、担保人: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柯桥街道鉴湖路(柯西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联系人:田汉银
联系地址:绍兴市袍江世纪西街1号
电话:0575-88097266
传真:0575-85595760
邮政编码:31207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三)发行人2008至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法律意见书;
(六)担保函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八)《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询地址及网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莲花大厦16楼
联系人:沈月华
电话:021-51876399-2222
传真:021-54452496
邮政编码:200233
互联网网址:www.600496.com
(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9室
联系人:张春熙、祝磊、周兢博
电话:010-88576898
传真:010-88576900
互联网网址:www.ghzq.com.cn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日
股份结构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58,050 |
100.00 |
总 股 本 |
58,05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 |
195,940,729 |
33.75 |
2 |
六安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900,978 |
3.43 |
3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000 |
2.07 |
4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718,002 |
1.67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619,668 |
1.66 |
6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8,907,565 |
1.53 |
7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47,450 |
1.32 |
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77,412 |
1.29 |
9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6,374,294 |
1.10 |
10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6,069,244 |
1.05 |
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数 |
283,655,342 |
48.87 |
总 股 本 |
580,500,000 |
100.00 |
项 目 |
2011半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主营业务
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主营业务
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主营业务
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按行业分类 |
钢结构业务 |
255,195.17 |
99.40% |
473,259.71 |
89.52% |
399,053.64 |
88.98% |
407,999.72 |
89.47% |
建材及紧固件业务(其他) |
1,542.31 |
0.60% |
55,417.46 |
10.48% |
49,442.36 |
11.02% |
48,016.64 |
10.53% |
合 计 |
256,737.48 |
100.00% |
528,677.17 |
100.00% |
448,496.00 |
100.00% |
456,016.36 |
100.00% |
按产品分类 |
轻型钢结构产品 |
137,572.01 |
53.58% |
210,601.70 |
39.84% |
180,765.82 |
40.30% |
217,352.24 |
47.66% |
空间大跨度钢结构产品 |
62,915.26 |
24.51% |
123,769.64 |
23.41% |
100,890.08 |
22.50% |
87,370.58 |
19.16% |
多高层钢结构产品 |
54,707.90 |
21.31% |
138,888.37 |
26.27% |
117,397.75 |
26.18% |
103,276.89 |
22.65% |
建材及紧固件产品(其他) |
1,542.31 |
0.60% |
55,417.46 |
10.48% |
49,442.36 |
11.02% |
48,016.64 |
10.53% |
合 计 |
256,737.48 |
100.00% |
528,677.17 |
100.00% |
448,496.00 |
100.00% |
456,016.36 |
100.00% |
项 目 |
2011.6.30 |
2010.12.31 |
2009.12.31 |
2008.12.31 |
流动资产合计 |
362,103.95 |
325,361.42 |
302,977.13 |
282,208.0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3,214.61 |
99,499.11 |
119,028.60 |
109,581.00 |
资产总计 |
495,318.56 |
424,860.53 |
422,005.72 |
391,789.09 |
流动负债合计 |
293,745.24 |
262,256.00 |
263,434.03 |
299,808.0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792.96 |
837.59 |
20,229.09 |
4,815.81 |
负债总计 |
319,538.20 |
263,093.59 |
283,663.12 |
304,623.88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4,652.05 |
160,532.61 |
136,712.91 |
83,828.72 |
少数股东权益 |
1,128.31 |
1,234.34 |
1,629.70 |
3,336.4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5,780.36 |
161,766.94 |
138,342.60 |
87,165.21 |
项 目 |
2011.6.30 |
2010.12.31 |
2009.12.31 |
2008.12.31 |
流动资产合计 |
87,840.66 |
54,776.32 |
39,580.20 |
33,043.8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8,644.64 |
116,367.82 |
120,794.75 |
87,680.01 |
资产总计 |
206,485.30 |
171,144.14 |
160,374.96 |
120,723.82 |
流动负债合计 |
78,859.48 |
54,659.67 |
53,860.40 |
54,983.9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6.36 |
196.36 |
229.09 |
261.81 |
负债总计 |
79,055.84 |
54,856.03 |
54,089.49 |
55,245.7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7,429.45 |
116,288.11 |
106,285.46 |
65,478.03 |
项 目 |
2011.6.30 |
2010.12.31 |
2009.12.31 |
2008.12.31 |
资产负债率(%) |
64.51 |
61.92 |
67.22 |
77.75 |
流动比率(倍) |
1.23 |
1.24 |
1.15 |
0.94 |
速动比率(倍) |
0.68 |
0.59 |
0.66 |
0.56 |
每股净资产(元) |
3.01 |
4.15 |
3.53 |
2.43 |
项 目 |
2011半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56 |
5.29 |
4.28 |
3.97 |
存货周转率(次) |
1.33 |
3.12 |
3.19 |
4.17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8.66 |
8.15 |
4.89 |
2.76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8.30 |
13.90 |
14.06 |
14.95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
0.28 |
0.30 |
0.50 |
0.47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35 |
-0.06 |
-0.05 |
-0.1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5 |
0.58 |
0.55 |
0.36 |
项 目 |
2011.6.30 |
2010.12.31 |
2009.12.31 |
2008.12.31 |
资产负债率(%) |
38.29 |
32.05 |
33.73 |
45.76 |
流动比率(倍) |
1.11 |
1.00 |
0.73 |
0.60 |
速动比率(倍) |
0.88 |
0.58 |
0.37 |
0.33 |
每股净资产(元) |
2.20 |
2.00 |
1.83 |
1.13 |
项 目 |
2011半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38 |
4.65 |
5.59 |
3.65 |
存货周转率(次) |
1.46 |
2.20 |
2.97 |
4.01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0.9 |
11.57 |
5.17 |
6.74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9.23 |
7.41 |
7.77 |
9.79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
-0.28 |
-0.39 |
0.15 |
0.38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4 |
0.15 |
0.03 |
-0.1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0 |
0.22 |
0.24 |
0.35 |
项 目 |
2011半年度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万元) |
174,652.05 |
160,532.61 |
136,712.91 |
83,828.7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4,596.50 |
22,313.90 |
19,220.06 |
12,534.39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8.36 |
13.90 |
14.06 |
14.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71 |
15.13 |
19.86 |
15.69 |
影响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万元) |
280.38 |
1,623.02 |
1,733.88 |
2,545.5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的净利润(万元) |
14,316.12 |
20,690.88 |
17,486.17 |
9,988.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 |
8.20 |
12.89 |
12.79 |
11.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 |
8.54 |
14.03 |
18.07 |
12.50 |
项 目 |
2011半年度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按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5 |
0.58 |
0.55 |
0.36 |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5 |
0.53 |
0.50 |
0.29 |
按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5 |
0.58 |
0.55 |
0.36 |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4 |
0.58 |
0.55 |
0.3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损失-,收益+) |
2011半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0.28 |
1,225.16 |
1,587.74 |
1,813.50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9.15 |
694.19 |
631.40 |
973.85 |
3、债务重组损益 |
- |
- |
-333.56 |
-26.12 |
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13.17 |
-29.08 |
-75.50 |
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 |
161.10 |
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84 |
-102.35 |
165.32 |
355.08 |
7、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1.34 |
8、所得税影响 |
-48.93 |
-176.66 |
-297.18 |
-533.79 |
9、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税后) |
0.03 |
-4.15 |
9.24 |
-121.21 |
合 计 |
280.38 |
1,623.02 |
1,733.88 |
2,545.57 |
中文名称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JingGong Holding Group Co.,Ltd |
公司住所 |
柯桥街道鉴湖路(柯西开发区) |
法定代表人 |
方朝阳 |
注册资本 |
32,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32,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3年2月12日 |
公司网址 |
www.jgsteelgroup.com |
项 目 |
2011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1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1,306,499.58 |
1,210,985.26 |
流动资产 |
757,027.26 |
681,261.94 |
负债总计 |
1,041,547.58 |
966,000.41 |
流动负债 |
878,328.53 |
824,341.8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4,952.00 |
244,984.84 |
项 目 |
2011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585,351.33 |
1,047,926.53 |
营业利润 |
24,953.97 |
52,803.68 |
利润总额 |
24,989.14 |
74,932.95 |
净利润 |
21,668.20 |
66,368.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74,109.71 |
84,057.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41,467.00 |
-44,263.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6,827.65 |
-14,429.5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603.98 |
25,301.92 |
项 目 |
2011年半年度 |
2010年 |
流动比率(倍) |
0.86 |
0.83 |
速动比率(倍) |
0.52 |
0.47 |
资产负债率(%) |
79.72% |
79.77% |
项 目 |
2011半年度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585,351.33 |
1,047,926.53 |
营业利润 |
24,953.97 |
52,803.68 |
利润总额 |
24,989.14 |
74,932.95 |
净利润 |
21,668.20 |
66,368.92 |
项 目 |
2011半年度 |
2010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74,109.71 |
84,057.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41,467.00 |
-44,263.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245,356.33 |
-14,429.5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603.98 |
25,301.92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上市推荐人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2012年5月3日
证券简称:11精工债
证券代码:122122
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上市时间:2012年5月4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