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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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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2-11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国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16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22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6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2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87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13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东会陕验[2012]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陕国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开户银行按月向陕国投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信证券。

 (四)陕国投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该募集资金专户总额的20%的,陕国投及开户银行应在支取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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