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无 | 无 | 无 | 无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宜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月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资产总额(元) | 1,393,750,869.14 | 1,447,118,798.11 | -3.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44,215,919.58 | 939,688,147.17 | 0.48% |
总股本(股) | 222,984,000.00 | 222,984,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23 | 4.21 | 0.48%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营业总收入(元) | 292,111,847.26 | 275,966,120.36 | 5.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626,635.04 | 20,635,797.99 | -67.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843,747.36 | 43,177,958.29 | -54.0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9 | 0.19 | -52.6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9 | -6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9 | -6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0% | 2.43% | -1.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6% | 2.38% | -1.9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666.6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6,321.4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31,761.84 | |
所得税影响额 | -760,412.5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238.39 | |
合计 | 2,278,124.83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王宜明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王宜明先生信守承诺,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的情形。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去年初余额减少31.87%,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工程项目款项所致。
2、应收票据比年初余额减少44.63%,主要系本期以票据结算业务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比年初余额增长118.99%_主要系本期公司出售商品未到约定付款期所致。
4、存货比年初余额增长38.52%,主要系募投项目及子公司生产线投产后,存货相应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余额减少100%,主要系上年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期收回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51.2%,主要系本期公司未到支付期的银行承兑票据减少所致。
7、应交税费比年初余额增长64.8%,主要为本期预缴税款增加所致。
8、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34.14%,主要系本期公司固定资产维修支出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115.74%,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比去年同期增长,利息支出相应增长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260.86%,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88.61%,主要系本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12、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1062.58%,主要系本期处理的部分三年以上无法支付款项所致。
13、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30.33%,主要系母公司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鲁科高字[2009]149号文,公司被认定为2009年山东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9年6月12日,有效期为三年(2009年-2011年),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复审通知,本着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内母公司按照25%的企业所得所得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费用,但由于本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同比减少幅度较大,致使本期计提的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较大。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52.30%,主要为本期存货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35.16%,主要为本期支付的工程设备款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86.49%,主要为本期收到的银行借款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 | 60.00% | ~~ | 90.00% |
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60%-90%。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208,183.00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报告期内受主要产品市场需求量下降及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60%-90%。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7,248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王宜明 | 12,173,571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伊飞 | 5,28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淑南 | 5,147,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修家 | 5,146,215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希志 | 4,735,556 | 人民币普通股 |
辛军 | 4,29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段会伟 | 3,630,722 | 人民币普通股 |
郝纪平 | 3,621,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朝东 | 2,767,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95,842 | 人民币普通股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宜明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2-018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8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还将刊登于2012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42万元(按半年期贷款利率与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2年4月19日,募集资金专户内余额为4,180.52万元。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建成并投产,募集资金专户尚有部分未到期支付的闲置资金,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中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经核查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款项支付及合同按时履行的情形,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部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无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如下保荐意见:1、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液氨等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原材料,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也保持了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
2、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第20条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因募投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该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的尾款及质保金等,该做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款项的正常支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所涉及的资金总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董事会通过后即可实施。
5、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6、公司董事会已经做出承诺,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7、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运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2-019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上午10:00 在公司二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董宪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唐兆庆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关于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运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2-020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0万股。公司募资金总额人民币353,090,000.00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18,113,880.00元,实际收到股东投入现金净额人民币334,976,12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5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08]第17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12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部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用募集资金中尚未支付资金中的闲置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募投项目3万吨/年三聚氰胺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已建成并投产,募集资金节余资金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需要支付但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质保款项等采购合同尚未支付款项继续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2012年4月19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有4,180.52万元闲置。
经查阅公司与募投项目供应商签订的付款合同,测算得至2012年9月底,募集资金仍未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的闲置资金超过3,000万元。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2万元(按半年期贷款利率与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液氨等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原材料,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也保持了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
2、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第20条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因募投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该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的尾款及质保金等,该做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款项的正常支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所涉及的资金总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董事会通过后即可实施。
5、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6、公司董事会已经做出承诺,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7、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拟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建成并投产,募集资金专户尚有部分未到期支付的闲置资金,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中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经核查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款项支付及合同按时履行的情形,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部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无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三届三次会议上出具了如下意见: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运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