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徐建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思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资产总额 (元)777,890,995.98331,154,326.67134.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711,796,788.32262,671,209.47170.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9.394.63102.8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961,635.1347.9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614.29%
 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53,216,119.0142,179,929.2626.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389,305.8515,372,630.606.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27-18.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27-18.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5%7.49%下降1.4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5%7.17%下降1.22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018.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7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1,000.00 
合计335,981.5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74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吴家杰160,783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汇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500人民币普通股
沈智强96,800人民币普通股
库德强93,700人民币普通股
李雪虹85,958人民币普通股
张立胜84,630人民币普通股
唐正宝80,000人民币普通股
袁丹曦80,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学仁79,600人民币普通股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77,700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6,615,47326,615,473首发承诺2017-3-8
江西新兴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653,8696,653,869首发承诺2015-3-8
深圳市融华投资有限公司6,645,9126,645,912首发承诺2015-3-8
厦门盛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23,1005,323,100首发承诺2013-3-8
厦门顺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48,7343,548,734首发承诺2013-3-8
徐建新2,225,9122,225,912首发承诺2015-3-8
张建辉2,217,9562,217,956首发承诺2013-3-8
深圳市高特佳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74,3671,774,367首发承诺2013-3-8
南昌市大正初元投资有限公司1,774,3661,774,366首发承诺2015-3-8
合计56,779,68956,779,689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63.97%,主要为首发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23.39%,主要为实施募投项目所预付的设备采购款和工程建设款;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8.20%,主要为公司血浆拓展业务使用的备用金;

4.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92%,增加金额为188.55万元,主要是客户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7.90%,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度已计提的年终奖;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9.77%,主要是报告期内进行了2011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42.22%,主要为尚未结算完毕的公司上市的发行及宣传等费用;

8.实收资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3.50%,是因为公司首发上市增资扩股所致;

9.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73.57%,是因为公司首发上市导致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6.16%,主要是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增加,公司产品继续保持销售旺势;

11.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2.32%,主要为本期销售增加及原料血浆采集成本上升导致生产成本有所增加所致;

1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2.29%,主要为运输费用和员工薪酬的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42%,主要为上市相关费用和员工薪酬的增加所致;

1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9.41%,主要为公司银行贷款的减少导致利息费用下降所致;

15.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57.83%,主要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6.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1.96%,主要为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17.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1.60%,主要为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8.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6.99%,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浆源开拓,血浆采购量及采购成本均有所增加;

19.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141.24%,主要是本期进行了201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缴纳了的企业所得税高于上年同期;

20.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7.64%,主要为销售增长导致支付的各项费用增加所致;

21.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155.39%,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所投入的金额增加;

22.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0.79%,主要是公司2011年偿还流动资金借款2650万元从而减少了利息支出;

23.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09.20万元,主要是支付公司上市的发行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印刷费用等。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1.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16%;公司实现利净利润1638.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1%。公司净利润与营业收入未能呈现同比例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原料血浆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运营费用增加和上市费用所致。

(二)2012年公司经营计划

2012年度,公司将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步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大力拓展原料血浆,加强全过程、全覆盖的质量管控体系,积极推进研发项目,加强产学研的合作,加快四川岳池单采血浆公司的建设,落实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确保公司2012年度各项经营任务顺利达成。公司具体经营计划如下:

1.长期持续的加强和发展原料血浆工作。原料血浆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点,公司将通过开设新浆站、拓展原有浆站的采浆区域、对现有浆站继续挖潜等工作,保障公司原料血浆的供给和持续增长,保障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规划和安排,尽快落实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按时完成并进入使用状态,完成公司产品线延长、增加高附加值产品和研发平台搭建的目标。对于超募资金,公司将进行严谨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甄选和可行性研究,尽快完成超募资金的使用规划。

3.提升原料血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开发新产品,推动在研产品和新产品的研发进度,加强产学研的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机制,以人才的发展带动公司的发展。

4.生产和质量是企业经营之基本,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有效的机制达成,做到质量可靠,风险可控。

5.强化销售团队的市场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配合公司核心产品——纤维蛋白原的稳定产出,进一步提升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全部发起人股东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一)股份锁定承诺 控股股东高特佳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雅生物回购其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股东新兴生物、融华投资、徐建新、大正初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雅生物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股东盛阳投资、顺加投资、张建辉、汇富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雅生物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股东徐建新、范一沁、姜国亮、廖昕晰、梁小明、陈海燕、段红专、袁媛还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未来公司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高特佳集团向本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及承诺函》,承诺:“①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现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而且在发行人依法存续期间,本公司承诺不经营前述业务,以避免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②若因本公司或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而导致本公司经营的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同意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发行人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公司经营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③本公司将以发行人作为血液制品业务未来唯一整合平台;④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对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三)潜在社保、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事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高特佳集团于2010年2月15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公司员工补缴社保、住房公积金或因未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而承担罚款或损失,高特佳集团愿无条件代公司承担上述所有补缴金额、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赔偿责任,保证公司不因此受到损失。”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273.63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单采血浆站新建及改造项目3,610.270.000.000.000.00%2013年03月31日0.00不适用
乙肝人免疫球蛋白等系列特异性免疫球蛋白产业化项目8,750.790.000.000.000.00%2013年03月31日0.00不适用
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3,753.630.000.000.000.00%2013年09月30日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6,114.690.000.0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0.000.000.000.000.00
合计16,114.690.000.00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36,273.00元,与预计募集资金161,146,900.00元相比,超募资金为271,589,373.00元。对于超募部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科学合理规划,谨慎稳妥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投项目资金均存储在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