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2-005)。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3日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云升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9,406,26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6.1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西恒一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9,406,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9,406,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79,406,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9,406,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79,406,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9,406,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9,406,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河曲支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贷款的议案》。
同意79,406,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2012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