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19日在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升路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持有和代表公司169,505,014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43%。公司董事长张成海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9,505,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9,505,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11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169,505,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69,505,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69,505,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69,505,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确定2012年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69,505,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169,505,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华夏律师事务所包敬欣律师、马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