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于4月9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的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 √否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506,3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2,005.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4月26日,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4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2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除以下股东外,其他股东股息于2012年4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的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地址: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徐力军 戴雪云
电话:0427-5855742 0755-25986651
传真:0427-5856408 0755-2598557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