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2月18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神马”)在河南省平顶山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在平顶山市成立合资公司,同时,双方对市场所需产品相互全面开放。
2012年1月6日,针对双方设立合资公司的相关事宜,公司与平煤神马做了进一步的协商约定,重新签署了《平煤神马装备集团与林州重机集团合作协议书》,双方在出资比例、经营范围及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作了更为详细的约定。
上述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2012年1月1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8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2-0007)。
2012年3月30日,合资公司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取得了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400000030422),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具体内容为:
名称: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
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东路11号院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晨明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叁佰万圆整
实收资本:贰亿壹仟叁佰万圆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矿山设备制造及维修;机电设备安装施工;调度绞车、设备租赁,贸易及服务。
成立日期:2012年3月30日
营业期限:2012年3月30日至2042年3月29日
发照机关: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照日期:2012年3月30日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