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4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2年4月20日起,平安证券在其所有网点代理本公司旗下的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2509)的申购、赎回及其它销售代理相关业务。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双禧”)、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双禧A”)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双禧B”)。本公告仅就增加平安证券为双禧场外代销机构以及开通申购、赎回业务的相关事项做出说明,今后若平安证券代理双禧A、双禧B的相关业务,或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敬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公告,咨询有关基金的详情。

 销售期间,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 或www.vip-funds.com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11转8

 公司网站:www.stock.pingan.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办理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