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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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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编号:临2012-008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2年4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名,代表股份261,156,035 股,占公司总股本634,856,363股的41.1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1,156,0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1,156,0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1,156,0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1,156,0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713,619.9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571,361.99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142,257.95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44,387,424.61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0,529,682.56元。

 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年末总股本634,856,363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31,742,818.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260,986,0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9%,反对150,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20,0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156,0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261,156,0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257,403,167股予以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3,752,86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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