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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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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
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8年4月21日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9月1日发布的《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认为必要时,应限制客户交易活动。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您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40099(免长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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