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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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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2-007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从4月6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2-2014年利润分红规划的议案》。

 为了给全体投资者带来合理回报,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资金需求和经营规划,特制订2012-2014年利润分红规划,具体规划内容如下:

 1、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12年-2014年每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如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定期报告中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将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将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仍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将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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