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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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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7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2-01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5日下午13:00在福州市鼓楼区新权南路9号香格里拉酒店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国龙先生主持。

公司总股本735,502,537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共代表6个股东参会,代表股份数289,839,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41%。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议案具体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289,839,010289,839,010100%

该议案获通过。

2、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289,839,010289,839,010100%

该议案获通过。

3、关于《公司2011年度报告正本和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11年度报告正本和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289,839,010289,839,010100%

该议案获通过。

4、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289,839,010289,839,010100%

该议案获通过。

5、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289,839,010289,839,010100%

该议案获通过。

6、《关于公司2011年财务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2011年财务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289,839,010289,839,010100%

该议案获通过。

7、《关于续聘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关于续聘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289,839,010289,839,010100%

该议案获通过。

8、《关于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289,839,010289,488,250350,76099.88%

该议案获通过。

9、《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9:《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289,839,010289,839,010100%

该议案获通过。

10、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289,839,010289,839,010100%

该议案获通过。

11、关于《独立董事2011年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11:关于《独立董事2011年述职报告》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289,839,010289,839,010100%

该议案获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2年3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齐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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