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2-021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于2011年第三季度起对D-泛酸钙产品销售价格提价10%以上,使本期D-泛酸钙销售价格高于上年同期,以及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技术开发费用同比减少,致使营业利润同比增加。
2、公司对外转让位于临安市太湖源镇的土地、房屋等相关资产以及收回太湖源镇土地预付款余额及相关利息等,增加本期收益约1,4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连续两年亏损(2011年度以最终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依据),在公司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计划于2012年4月26日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2-022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第一项议案《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3月30日上午9时起。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过鑫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132,1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3,132,167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转让满洲里子公司及转销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3,060,06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72,106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实施年产8,000吨D-泛酸钙装置扩产搬迁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3,132,167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王侃、颜华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3月31日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1,000万元–1,500万元 | 亏损:7,911,542.7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