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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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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12-002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青岛天柱化肥有限公司签订《收回土地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柱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柱化肥”)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665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9.79%股份。2011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青岛天柱化肥有限公司关停并实施整体搬迁改造的议案》,期后天柱化肥搬迁改造工作全面展开。2012年2月10日,平度市国土资源局同天柱化肥签订《收回土地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收回天柱化肥全部土地,面积为 143608平方米;

 2、天柱化肥于2012年9月30日前,拆除现有厂区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

 3、该宗土地按商住用地评估价格为20,300万元,最终地价以招拍挂成交价格为准;

 4、平度市国土局将土地拍卖成交总价款扣除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费用后的余额支付天柱化肥,具体扣除项目和比例以平度市政府批准文件为准;

 5、平度市国土局在土地成交价款到账后30日内将应返还天柱化肥的补偿金全额支付天柱化肥。

 签订收地协议对天柱化肥的影响:

 该宗土地评估价格为20,300万元。据测算,天柱化肥搬迁改造过程中需支付600余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约3,600万元,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约10,000万元,该宗土地成本为3,533万元。另外需从搬迁补偿金中列支的项目还有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等。因为该宗土地目前尚未进入招拍挂程序最终成交价格无法确定,因而天柱化肥最终收取的土地补偿金对天柱化肥的影响目前无法准确预测。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收回土地协议书》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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