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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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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
公募基金参与期指意在控制风险
鲁孝年

 □本报记者 鲁孝年

 

 2010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但由于操作层面的一些技术原因,当时公募基金尚未开始股指期货交易。海通证券认为,日前出台的新规解决了公募基金开户的技术问题,这意味着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但证监会允许公募基金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并非允许公募基金进行投机交易,股指期货交易对于公募基金的意义主要在于通过套期保值控制风险。

 海通证券表示,对于投机交易的限制,证监会公告中有多项明确规定。如规定持有的买入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普通开放式基金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总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这就严格控制了投机交易。再如,规定持有的卖出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这表明监管层也仅允许公募基金一定程度的套期保值。此外,还规定开放式基金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后,还应保持不低于5%的现金,以防范大比例赎回的流动性风险,等等。这些规定都对基金的风险进行了严格控制,为投资者利益提供了保障。

 也就是说,股指期货交易对于公募基金的意义主要在于通过套期保值控制风险。当基金预计未来市场存在较大下行风险时,可以卖空股指期货来对冲手中的股票现货头寸,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未来市场下行带来的损失。进行股指期货空头交易与直接卖出股票降低仓位相比具有更为便捷、交易成本(冲击成本)更低的特点。此外,进行股指期货空头交易还能够保留住基金持股的alpha收益,因此能够被基金经理灵活运用以降低组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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