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2-00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禁上市流通股份共计1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41 %。

2、本次解禁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 年2 月17日。

3、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229,725,000股。

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2010年3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0 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0年6月1日,证监会正式受理了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受理文号为100917号;

3、2010年12月1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方案;

4、2011年1月11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3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公司本次发行。

(二)发行股票的情况:

国中水务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50元/股,7名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数量(万股)限售期(月)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0012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5012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30012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0012
深圳市本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5012
天津证大金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5012
浙江商裕开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012
合计10,000

(三)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2011年1月30日止,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准验字[2011]第2004号《验资报告》,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予以验证确认:募集资金计人民币7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和承销未付费用人民币24,500,000.00元,公司实际到账资金为人民币725,50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募集资金分别由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本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证大金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商裕开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1年1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7,225,000.00元。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截至2011年1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单位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0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非公开发行具体情况详见2011年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二、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上述参与认购2010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7个特定对象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2011年2月14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截止限售股解禁之日,上述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的违规担保情况。上述承诺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三、非公开发行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2011 年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0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327,225,000股增至427,225,000股。非公开发行完成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股东持股情况也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出具了《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股权限售承诺;平安证券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2月17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1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41 %;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所持限售股份数量

(万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万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万股)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003,0003,000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501,6501,650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3001,3001,300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001,2001,200
深圳市本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501,1501,150
天津证大金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1501,1501,150
浙江商裕开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0550550
合计10,00010,00010,00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329,725,000-100,000,000229,725,000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329,725,000-100,000,000229,725,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97,500,000100,000,000197,500,000
B股   
H股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97,500,000100,000,000197,500,000
股份总额 427,225,000427,225,000

八、备查文件

保荐人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