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1-042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
1、召集人: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16日上午10:0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88,685,3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0,320,000股)的比例为55.32%。
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4人,董事上官常川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龚严冰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裴亮先生、袁新文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胡宝珍女士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88,685,3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而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涵、张明锋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1-043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9月16日上午11点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9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4人,董事上官常川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龚严冰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裴亮先生、袁新文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胡宝珍女士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志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全文刊登于2011年9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全文刊登于2011年9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2011年9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