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印股份”)于2011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以下议案,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子公司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参与土地竞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董事会既定的“走出去”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的发展速度,并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同意子公司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海印又一城”)参与肇庆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东面地段地块的竞买。
1、本次竞买的土地情况
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东面地段地块的公示条件为:总面积133,948.78平方米(折合200.92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为五星级酒店、大型超市、国际会议中心等服务性用地),详见肇城规高新设字(2011)42号《肇庆高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份额用地40年,住宅用地份额用地70年,自出让方实际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受让方使用之日起算。
容积率≤3.0,建筑密度:商业部分≤50%、住宅部分≤35%,建筑限高≤200米,绿化率:商业部分≥30%、住宅部分≥35%,可建筑面积≤401,846.34平方米(其中商业部分占30%,住宅部分占70%),停车场则按规划要求设置。
2、起拍价、保证金及付款要求
本次拍卖地块的起拍价为人民币11,700万元(不含契税,由竞得人支付,契税须在2011年9月17日前全部付清),竞买人每次报价增幅为200万元或其整数倍。
竞买人在递交《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00万元(以入银行账户为准)。成交地价款即出让价款必须在2011年9月17日前全部付清(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可冲抵作地价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3、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会的有关工作由肇庆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具体实施。
4、本次竞买审批程序
若本次竞买成功,且成交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即不超过27,548万元),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若本次竞买成功,且成交价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即超过27,54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本次竞买方能生效。【注: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91,828万元】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授权肇庆海印又一城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协议和文件。
5、进展披露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关注本次竞买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竞买成功后,公司将依法披露竞买成功的相关公告;本次竞买不成功,公司将依法披露竞买不成功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