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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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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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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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津瑜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814,878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5.87%,占公司总股本的3.95%,对应融资余额为9,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4,914,878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49.17%,占公司总股本的12.24%,对应融资余额为19,677万元。上述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其他说明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可控。若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质押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