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日盈电子
股票代码:603286
信息披露义务人1:是蓉珠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陆鹏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进区横山桥镇后街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日盈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日盈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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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报告书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总股本117,395,931股为依据计算本次权益变动数。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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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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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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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说明
是蓉珠和陆鹏为母子关系,是蓉珠持有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桓投资”)94.12%的股权。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是蓉珠、陆鹏、日桓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蓉珠女士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因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是蓉珠女士计划于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6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173,95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347,91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是蓉珠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21,8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日盈电子股票41,725,000股,占日盈电子总股本的35.54%。
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1日,是蓉珠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36,4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日盈电子股票41,088,600股,占日盈电子总股本的3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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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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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蓉珠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鹏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是蓉珠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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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蓉珠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鹏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是蓉珠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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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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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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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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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是蓉珠女士于 2026 年3月23日至 2026 年4月 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3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鹏先生、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41,725,000股减少至41,088,600股,其持股比例由35.54%降至35.0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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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总股本117,395,931股为依据计算本次权益变动数。单项数据比例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针对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