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6-00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75,339,387.00元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5-066、2025-073)。
近日公司已在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0730245739F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蔡为民
5、注册资本:捌亿柒仟伍佰叁拾叁万玖仟叁佰捌拾柒元整
6、成立日期:2001年6月15日
7、住所:河北涿鹿涿下路工业园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消防器材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6-00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30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为民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后,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2月12日届满,54名激励对象未在该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同意公司注销其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86,572份。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6-00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8号)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消防”、“公司”)非公开发行74,422,182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24.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6,876,589.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2,001,720.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4,874,869.54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3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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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8,822.32万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余额2,792.4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余额2,054.5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39,709.1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9,709.13万元,临时补流余额0元,理财余额0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30,7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月9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7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3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68,56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5年1月2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8,56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5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67,948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0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7,948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后,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人民币38,000万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0%计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1,14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世纪证券认为: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目的,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归 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6-004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青鸟消防”) 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2月12日届满,54名激励对象未在该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同意公司注销其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86,572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公司通过公司公示栏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十)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12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54名激励对象未在该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公司拟注销其所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786,572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