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5号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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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孙峰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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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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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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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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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与兵器集团附属企业、光电集团附属企业间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额度调整及2026年度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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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新华光公司与华光小原公司间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度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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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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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4和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持股为185,113,223股,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艳萍、王天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光电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光电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