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未出现重要变化,亦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002148 股票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傅乐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5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半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办公场地需要,公司拟与董事傅乐民、刘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5B的共有房产作为办公场地,期限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8年8月21日,租赁面积为187.11平方米,租赁价格为每天每平方米5元。
由于傅乐民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宁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两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由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傅乐民、刘宁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内部治理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刊登于2025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四、《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内部治理实际情况,拟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刊登于2025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148 股票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事项
为满足公司办公场地需要,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董事傅乐民、刘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继续租用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05B的共有房产作为办公场地,期限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8年8月21日,租赁面积187.11平方米,租赁价格为每天每平方米5元,年租金额为341,476元,租金总额为1,024,428元。
由于傅乐民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宁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两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交易事项相关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由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傅乐民、刘宁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傅乐民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19,613,584股,占总股本21.4%;刘宁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822,200股,占总股本0.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傅乐民和刘宁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两人均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上述房产为傅乐民与刘宁按份共有,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将每半年支付一次房屋租金。公司与关联方房屋租赁的价格根据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傅乐民、刘宁租赁办公用房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为公司稳定运营提供有利条件。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已披露的房屋租赁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傅乐民、刘宁未与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行为。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对本次租赁房屋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公司向傅乐民、刘宁租用办公用房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交易各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