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事项。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吴壹建董事长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0人、代表股份333,060,81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9.8422%。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4人、代表股份326,913,089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7.3751%;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6人、代表股份6,147,727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6161%。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人,代表股份317,813,3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1026%。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1人,代表股份15,247,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6%。
(4)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分别通过了提案1、2、3、4、5、7、8、13、14;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超过2/3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分别通过了提案12、15;
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提案6、9、10、11。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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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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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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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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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与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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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通过委托贷款进行资金调拨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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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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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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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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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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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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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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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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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6、《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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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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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章伟先生和贾洪斌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章伟先生和贾洪斌先生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提案审议完毕后,参会股东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梦蕾、吴嘉城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