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1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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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赖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雄秀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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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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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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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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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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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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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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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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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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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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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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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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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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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涉及《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1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关联股东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林阿锡、赖金法、赖雪花、全益平、赖民杰、赖冬花、倪树祥、高青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4,132,228股,均已回避表决。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袁晟、李洁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