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25-04-30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5一01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21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相关负债科目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内容。本次更正未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产生影响,未对利润表各组成项目产生影响,此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公司因核查发现2021-2024年,应将应付销售返利与折扣从预计负债调整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整。
  为更准确的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的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财务情况,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予以更正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相关负债科目数据。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未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产生影响,未对利润表各组成项目产生影响;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及预计负债前期差错影响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29%、0.43%、3.72%,非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整,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在董事会有权审批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因核查发现应将应付销售返利与折扣从预计负债调整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核算,本次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影响如下。(以下数据单位:元)
  (一)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更正如下:
  1、合同负债
  ■
  2、其他流动负债
  ■
  3、预计负债
  ■
  (二)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更正如下:
  1、合同负债
  ■
  2、其他流动负债
  ■
  3、预计负债
  ■
  (三)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更正如下:
  1、合同负债
  ■
  2、其他流动负债
  ■
  3、预计负债
  ■
  (四)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更正如下:
  1、合同负债
  ■
  2、其他流动负债
  ■
  3、预计负债
  ■
  三、对《2024年年度报告》部分信息的更正
  除上述对财务报表数据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更正外,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有误,现具体更正如下:
  1、报告中“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部分信息有误。具体更正如下:
  ■
  2、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一、政府补助”部分信息有误。2024年期末存在应收政府补助5,062.00万元,该补助与收益相关,需补充披露。具体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
  更正后: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50,620,00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25日,财政部下达《关于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财资环〔2024〕178 号),吉林省财政厅已收到中央财政文件及资金,正在办理分配程序。该项政府补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公司已于2025年3月18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更正未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产生影响,未对利润表各组成项目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八、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如实反映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5一021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图文展示和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至5月18日(星期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图文展示和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二)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 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图文展示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姜长龙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尽晖先生,独立董事丁俊杰先生,独立董事何建军先生,独立董事王冠群先生,财务总监白刚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至5月18日(星期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在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哲、王启斌
  电话:0431一88912969
  邮箱:109735318@qq.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5一020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产品种类:单位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计:8,7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7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最高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内有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一037)。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在保本前提下能够获得一定的浮动收益,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总金额为8,7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6号)核准,公司向包括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在内的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62,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票价格为6.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8年2月8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2204000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相关各方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披露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募集资金投向以下项目:
  ■
  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万元,其中650.00万元承销费用已在募集资金到公司专户前予以扣除并支付,7.0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到公司专户后予以支付,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万元,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实际募集到位资金为19,171.00万元。
  3、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
  (四)投资方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8,700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购买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银行存款产品
  (3)产品风险水平: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0.8%至2.3%
  (5)产品期限:94天
  (6)交易日期: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7)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8)认购金额:8,7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公司对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94天,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规定。
  二、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2024年7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最高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已分别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授权期限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内有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一037)。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标的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明确约定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水平为无风险或风险极低,总体风险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及时予以披露。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赎回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收到政府补助金额为:3,150.00万元;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相关规定,本次收到的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5年度损益及资产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收到补助的基本情况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饮品”)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地方政府发来的《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的通知》,根据吉林省发改委对泉阳泉饮品矿泉水生产线设备更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支持,下达财政补助资金3,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相关规定,本次收到的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5年度损益及资产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