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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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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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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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因休产假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旗下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徐一女士因个人原因(休产假)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本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制度批准徐一女士自2025年5月6日起开始休产假。
在休假期间,徐一女士所管理的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由共同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经理蔡静先生管理。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30日
关于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相关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旗下部分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旗下部分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次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公告。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客户服务电话(021- 38834788/400-888-556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4月 30 日
附件:旗下部分基金名单(及费率调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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