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024,13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0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1)本公司以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2层1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2层2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2层3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2层4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2层5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2层6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2层7室、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4层1室作为抵押物向光大银行取得短期借款3,000.00万元。
  (2)本公司以江岸区胜利街6号2层、江岸区胜利街6号平台1层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取得短期借款3,600.00万元。
  (3)本公司以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4栋1-2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3层3-4室、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3层5室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短期借款8,100.00万元。
  (4)本公司以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F栋3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F栋2层、江岸区胜利街6号1层、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3栋1-3层、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1栋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短期借款12,100.00万元。
  (5)本集团以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车间、仓库以及综合楼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取得短期借款2,377.53万元。
  (6)本集团以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车间、仓库以及综合楼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取得短期借款500.00万元
  (7)本集团以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3层7室作为抵押物,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汉市分行取得短期借款632.30万元。
  (8)本公司以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1栋、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3栋1-3层、江岸区胜利街6号1层作为抵押物向汉口银行取得长期借款,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对汉口银行长期借款余额为9,799.50万元。
  (9)本公司以汉阳区汉阳大道577号2栋1-3层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长期借款,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11,811.75万元。
  (10)本公司以中国农业银行1,000.00万元定期存单质押,为汉商粮油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取得短期贷款1,000.00万元。
  (11)本集团以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3层1室、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人信·汉商银座D座3层2室、作为抵押物向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短期借款990.00万元。
  (12)本集团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账户,账号:416140100100273105,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5年3月31日,账户余额为27.78元。
  (13)本集团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账户,账号:101031000157118,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5年3月31日,账户余额为379,986.58元。
  (14)本集团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账号:224011000452265,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5年3月31日,账户余额为46.03元。
  (15)本集团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汉阳区支行账户,账号:3202004819201279922,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5年3月31日,账户余额为156,984.13元。
  (16)本集团子公司尚上(武汉)饮品有限公司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账户,账号:416140100100254549,因司法冻结,账户使用受限,截至2025年3月31日,账户余额为42,456.24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阎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阎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阎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阎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阎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阎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