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公司代码:603730 公司简称:岱美股份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52,756,2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78,464,687.15元(含税)。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52,756,2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送红股495,826,875股。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及派送红股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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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汽车行业的发展以及行业环境、政策导向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2024年,全球汽车产业在变革的浪潮中奋勇前行,新技术、新趋势不断涌现,重塑着整个行业的格局。这一年,汽车产业的电动化、智能化进程加速,新能源渗透率超过20%,传统车企与新势力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全球市场格局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根据GlobalData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汽车销量达8,900万辆,同比增长2.1%。其中全球乘用车销售约7,460.2万台,同比上升2.5%;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823.6万辆,同比增长24.4%。
  中国市场方面,汽车产业继续围绕新能源化和智能化发展趋势加速变革,各大车企尤其是中国自主品牌的智能电动新车型密集上市,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在以旧换新等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等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国内汽车产业产销量延续稳定增长态势,并在结构上继续呈现新能源车型渗透率持续提升、国内自主品牌快速发展且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汽车出口快速增长等特点。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积极作用;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市场占有率达到40.9%,连续10年位居世界首位。中国品牌乘用车实现销量1,797万辆,同比增长23.1%,市场份额持续突破提升至65.2%。此外,国内市场继续呈现出口持续扩大的全球化发展趋势,2024年汽车出口585.9万辆,增长19.3%,汽车出口再创新高,继续保持世界第一汽车出口国地位。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营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内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公司在上海、浙江、美国、法国、墨西哥、越南等地均建有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并在日本、韩国、德国、英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设立有境外销售和服务网络。公司已成功实现与整车厂商技术开发的同步化、配套产品的标准化以及售后服务的一体化,是全球汽车产业链中的细分行业龙头。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的顶棚系统和座椅系统的内饰件,包括遮阳板、头枕、顶棚、顶棚中央控制器、扶手等汽车内饰产品。公司已与全球主要整车厂商建立了产品开发和配套供应关系,客户包括宾利、保时捷、奔驰、宝马、奥迪、通用、福特、Stellantis、大众、特斯拉、Rivian、丰田、本田、日产等国外主流整车厂商,以及上汽、一汽、东风、长城、蔚来、小鹏、理想、赛力斯、比亚迪等国内优势汽车企业。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立足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发和生产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公司于2003年通过全球零部件行业的通用标准ISO/TS 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整个产品研发过程进行规范化和流程化。产品开发过程大致可划分为报价与立项、产品设计、过程开发、量产准备四个阶段。
  2、采购模式
  经过多年经营管理,公司已建立起《供应商管理程序》、《采购控制程序》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形成规范完整的管理体系。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设置有严格的评审程序:当新项目进入量产前或批量生产后发生工程更改,供应商须向公司供货商管理工程师提交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申请批准;公司每年根据供货产品质量、交货期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供货业绩和质量保证能力评审。
  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化工原料、钢材、工程塑料、面料及电子元器件等。通常情况下,公司将根据客户的特定要求、生产耗用量及其市场价格波动特征而选择性的采取不同采购模式。整车厂商出于保证产业链质量等方面的考虑,对于部分针织和PVC面料、控制开关等材料往往要求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其同时指定合同价格、期限和供货方式等合同条款,上述采购模式将有助于维持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对于非定点采购的情况,公司将在通过认证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择优选择原材料供应商,其中工程塑料、钢材、化工原料主要以市场价格逐笔采购;而EPP树脂、零配件及部分非指定的面料和控制开关的采购则与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全部作为整车专用件,通常情况下仅配套供应特定厂商的特定车型。基于控制经营风险和提升资产运作效率等因素的考虑,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经营理念,根据与整车厂商签订的框架性销售协议安排新产品开发和批量生产计划。整车厂商作为整车配套市场的核心,在整个OEM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其部分非核心业务通常外包给一、二级配套供应商进行生产,而第三方研发生产的零部件在生产完成并达到质量和技术标准后,交由整车厂商完成最终的整车组装工作。
  就公司生产流程而言,首先,生产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订单等生产信息,结合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表并发放至相关部门和人员作为采购、生产准备的依据。生产计划表作为滚动计划,可随供应、生产、销售等情况的变动进行修改;其次,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按照ERP的操作流程向仓库领取物料。为了减少公司的投资和提高效率的考虑,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注塑模具以及面料复合工艺等,公司则通过外包方式进行加工或操作,但各期外部委托生产的发生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
  4、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面向整车配套市场(OEM),并与国内外整车厂商及其零部件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形成直接的配套供应关系。遮阳板、头枕、顶棚及顶棚系统集成产品和顶棚中央控制器等公司生产的零部件产品主要用于对外出口。由于国内外整车厂商对于汽车配套零部件的质量和性能等要求严格,因此大多数的零部件采购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和销售框架协议均由整车厂商与公司直接洽谈并签署。当整车厂商推出的新车型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时,其将根据自身的生产需要而选择由公司以直接供货方式供货,或以指定供货方式供货,即公司首先向其总成(或一级)供应商供货,再由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完成组装后向整车厂商供货。
  汽车零部件行业本身由于技术、质量、规模和品牌等实力的限制已形成一定的准入门槛,且前期客户还须对供应商履行严格复杂的资格认证及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和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因此双方的合作关系一旦建立则相对较为稳固。
  按照零部件行业的惯例,公司产品的销售全部采用自主品牌,虽然自有品牌在整车产品上未得到直接体现,但公司新产品基本为自主研发和设计,使用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为自身所拥有,且市场开拓时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知建立在对“Daimay”品牌认同的基础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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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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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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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3.73亿元,比年初上升6.46%;总负债为人民币25.58亿元,比年初上升6.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8.15亿元,比年初上升6.57%。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3.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8.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7.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4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5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且每股派送红股0.3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及派送红股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93,596,193.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52,756,2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578,464,687.15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2.11%。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红股0.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52,756,2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送红股总数495,826,875股,派送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48,583,124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及派送红股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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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3号)同意注册,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907.939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7,939,0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079,39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69,829.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6,989,780.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4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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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2023年7月,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1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Daimay Automotive Interior, S de R.L.de C.V.)、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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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73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26,467,231.66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869,829.96元,累计已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28,337,061.62元。公司于 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337,061.6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5月1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9月25日将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7,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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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年产70万套顶棚产品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并同意“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2,199.50万元(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并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年产70万套顶棚产品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并同意“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投项目之“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拟增加的实施地点位于“墨西哥Parras de la Fuente, Coahuila México”,该实施地点邻近原实施地点。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步调整“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内部具体投资结构。同时,公司将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2026年12月。
  本次“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并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