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5-02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 年10 月25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规定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执行。
  2024 年12 月6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执行。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 号及准则解释第18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