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52 公司简称:京仪装备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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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董事中除独立董事陈俊江先生无法取得联系外,其他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
2025年4月,公司因工作需要多次与独立董事陈俊江先生联系,均无法联系上其本人,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仍无法与陈俊江先生取得联系。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911,820.1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1,240,973.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3.73%。
2.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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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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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Chiller)、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LocalScrubber)和晶圆传片设备(Sorter)。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和晶圆传片设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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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成熟或先进制程集成电路制造的12英寸集成电路制造产线。在逻辑芯片领域,28nm以下为业内先进制程,公司产品已经适配国内最先进的14nm逻辑芯片制造产线;在3DNAND存储芯片领域,128层以上(含128层)为业内先进制程,公司产品已经适配国内最先进的192层3DNAND存储芯片制造产线。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通过向下游半导体领域公司销售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和晶圆传片设备等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半导体专用设备产品的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种类繁多,主要类别包括电器装置类、电气元件类、机械标准件类、机械加工件类、化学制品类、仪器仪表类等,其中,部分电器装置类零部件及机械加工件等核心零部件由供应商依据公司提供的图纸自行采购原材料并完成定制加工后向公司供应。
为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及筛选,公司采购中心会同品质中心、研发中心及运营效率中心下属的生产部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遴选和评估,考察供应商的资质实力、产品质量情况、供货及时性等方面,经审核通过后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并跟踪考核进行持续更新。目前,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通过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的方式开展采购业务。采购部根据生产、研发等部门提交并经公司批准采购信息文件(如采购申请单等),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生产安排、销售订单、原材料库存、研发需求等情况安排采购计划,按要求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供应商并进行询价、比价,确定最终合格供方后进行采购。采购物资送达后,品质中心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中心及生产部办理入库手续,完成采购。
3、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模式,逐步取得了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晶圆传片设备系列重要研发成果。公司遵循行业惯用研发模式,产品研发流程严格按照公司设计的研发流程执行。公司研发流程主要包括预研阶段、设计开发需求输入、计划阶段、设计开发阶段、验收阶段、研发样机入库阶段、客户端验证(Demo)、生产导入阶段、收尾阶段。新品设计开发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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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研阶段/设计开发需求输入/计划阶段
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公司研发中心结合产品实际应用、产品生命周期维护阶段优化等需求形成设计开发需求。设计开发负责人负责组织市场调研,同时对该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相关文献及其他信息进行检索,分析项目的技术发展状况、知识产权状况和竞争对手状况等,保证研究投入的合理性,并将调研结果形成立项申请书。运营效率中心下属的项目管理部对立项申请书进行评审,立项评审通过后,设计开发负责人根据要求成立项目研发小组。
(2)设计开发阶段/验收/样机入库阶段
研发人员整合设计开发预研需求、设计开发需求和立项申请书,进行设计和开发。研发中心内部对设计开发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需根据评审的技术要求制作样机,并进行样机实验和所需的可靠性实验,作为本次设计和开发的验证依据。样机完成设计研发开发后,技术负责人需对设计开发过程进行确认,生成设计开发输出清单(包括设计的评审报告、会议纪要和可靠性验证报告等)。
设计开发完成后,研发中心向项目管理部提交验收申请,由项目管理部组织验收工作,对样机进行测试与检验。完成测试检验活动后,由项目管理部组织项目验收会对涉及开发输出是否满足输入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研发样机入库。
(3)Demo/生产导入阶段/收尾阶段
验证评审通过后,由研发中心主导,生产、品质、采购等多部门开展生产导入,形成作业装配图、生产流程工序卡、产品技术规范等文件。产品达到量产总体评审后,研发中心将产品过程文件移交生产部。项目收尾阶段由项目管理部组织项目结项进行评审与项目复盘。
4、生产模式
公司销售中心汇总市场信息,并根据客户需求形成销售订单。销售订单签署后,公司销售、采购、生产部召开月度投产会议,讨论投产计划,形成投产计划并经公司批准通过后执行。公司生产部根据投产计划安排生产,按照投产物料需求领取物料,并根据装配指导和工艺文件对生产组件、半成品等进行组装和装配,品质中心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装配完成后由生产部进行产品调试,调试合格后品质中心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通过后完成产成品入库。
在保证核心技术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组装环节交由第三方负责。第三方完成组装后,将产品交付给公司,由公司负责调试和测试。调试合格后品质中心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通过后完成产成品入库。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交付效率,根据生产进度情况不断调整优化生产过程,确保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5、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通过商务谈判或招投标等方式获取销售订单。直销模式可减少产品中间流通环节与成本,贴近市场并有助于及时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有利于控制产品销售风险和及时接收客户反馈,以便于更好、更迅速的服务客户。公司在销售的过程中重点突出技术领先、性价比高、服务优良的综合优势,及时跟进行业发展趋势,适时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要。公司的销售程序一般包括市场调查与推介、客户需求确认、产品报价、销售订单签署、合同执行、合同回款、产品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步骤。
公司设有销售中心负责市场开发和产品销售,同时售后部的服务工程师在主要客户所在地驻场工作,便于及时响应客户需求,负责公司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保、维修和技术咨询。经过多年努力,凭借优质的产品和售后服务,公司已与长江存储、中芯国际、华虹集团、广州粤芯等国内主流集成电路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6、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结合国家产业政策、上下游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自身主营业务及发展阶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经营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业务快速发展,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全球半导体设备市场规模波动上涨
半导体设备行业与半导体行业密切相关,且市场规模波动幅度更大。长期来看,半导体行业将会保持旺盛生命力,作为产业链上游的半导体设备行业市场规模也会不断扩大。根据半导体行业内“一代设备、一代工艺、一代产品”的经验,半导体设备是半导体产业的技术先导者,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等需在设备技术允许的范围内设计和制造,设备的技术进步又反过来推动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因此半导体设备行业被视作半导体制造的基石,是半导体行业的基础和核心。据SEMI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半导体设备市场规模达1,063亿美元,相较2022年1,076亿美元的历史新高微跌1.2%,SEMI指出,战略投资推动了关键地区的增长,2023年度总体业绩好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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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SEMI
(2)我国半导体设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2013至2023年,中国大陆半导体设备销售额增长了332.2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6.90%。根据SEMI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大陆凭借366亿美元销售金额继续保持了全球最大半导体设备市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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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验证和客户资源壁垒
半导体专用设备的技术指标、运行稳定性将对晶圆制造产线的产量、良率及稳定性产生直接决定性影响,下游晶圆制造厂商对半导体设备供应商的筛选标准较为严格。按照行业惯例,下游晶圆制造厂商要求半导体设备供应商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设备进行验证,晶圆制造厂商在具体生产环境下对验证设备进行技术验证,主要是验证技术指标能否达到工艺制程要求、设备运行稳定性状况等,在此期间半导体设备供应商工作团队与晶圆制造厂商保持持续沟通,持续解决设备验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技术细节,部分客户会将验证设备生产出的测试产品交付其下游客户进行验证。只有经过全面系统性验证流程、达到工艺制程要求后,半导体设备才能进入晶圆制造厂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该验证周期耗时较长、需投入较大量的人力及资源。
半导体设备经过验证并实际投入晶圆制造厂商的产线后,综合考虑到前期验证投入资源、晶圆生产稳定性等因素,已通过验证的半导体设备将成为客户建设下一条晶圆制造厂线的优选设备,在未出现新的技术需求情况下该供应商不会被轻易更换。因此半导体设备企业成功通过验证并进入实际生产后,与下游晶圆厂商往往形成较为紧密合作关系,积累半导体行业客户资源。
公司自主研发的半导体专用设备已成功进入长江存储、中芯国际、华虹集团、广州粤芯等行业知名半导体制造企业,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经过前期多次合作,公司熟悉客户验证流程及验证要求,与客户工作团队对接顺畅紧密,能够及时跟进客户最新工艺制程的要求并积极研发产品提供解决方案,公司已在半导体行业内积累形成良好的客户资源。
潜在竞争者拟进入半导体设备领域,因未取得下游晶圆制造厂商验证认可,将无法获得下游客户的订单,潜在竞争者进入半导体设备领域争取优质客户资源存在较大难度。
(4)潜在竞争者进入半导体行业存在较大的技术壁垒
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的主营产品研发和生产技术涉及物理、化学、流体、材料、机械、电气、控制、建模等多学科、多领域知识的综合运用。半导体设备领域国际巨头凭借先发优势已形成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其优势技术领域已形成了技术壁垒并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国内少数企业经过了数年的技术研发和工艺积累,在部分领域实现了技术突破和创新,成功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并得到下游客户批量化应用,形成了相应领域核心技术及产品竞争力,同步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潜在竞争者要实现半导体行业布局,需要进行大量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并能够研发形成具有竞争力、得到市场认可的半导体设备。该过程需要投入较多时间、资金,面临较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限制,很可能面临研发失败或者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以公司的主营产品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为例,该设备的核心技术指标包括温控区间。随着工艺制程的发展,晶圆制造对温控设备的温控区间要求朝着超低温温控区间发展,当前包含国内外厂商在内的整体市场中能够提供超低温温控区间产品的厂家数量极少。公司创造性通过两级复叠制冷技术已能够实现-70℃超低温温控,公司在研项目正朝着提供更低温控区间方向进行研发。潜在竞争者因缺乏前期技术积累,进入该产品领域难以达到超低温的温控区间技术要求,其产品竞争力将受到限制,其研发产品也受到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影响,研发成功难度较大。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Chiller)、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LocalScrubber)和晶圆传片设备(Sorter)。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Chiller)、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LocalScrubber)打破了国外厂商对相关产品的垄断,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并已广泛用于长江存储、中芯国际、华虹集团、广州粤芯等国内主流集成电路制造产线。
(1)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
公司深耕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多年,已形成半导体温控装置制冷控制技术、半导体温控装置精密控温技术、半导体温控装置节能技术三项核心技术,并先后推出Y系列、V系列、C系列等迭代产品,温控区间覆盖空载温控精度为±0.05℃,空载温控精度为±0.05℃,运行状态下温控精度为±0.5℃,并承担国家级重大专项课题(温控装置相关)致力于研发超低温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公司产品主要核心功能指标与主要竞争对手竞品相比无明显差异。
公司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已打破国外厂商垄断,成为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领域内主要的国内厂商。
(2)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
公司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已打破国外厂商垄断,成为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领域内主要的国内厂商。
(3)晶圆传片设备
公司进入晶圆传片设备前,该领域市场份额主要由国外厂商主导,国外厂商主要以瑞斯福公司、平田公司为代表,国内厂商市场份额占比极低。公司进入该细分领域后,逐步研发开发出三代晶圆传片设备,并从研发实验阶段逐步进入量产。
公司在晶圆传片设备领域已形成半导体晶圆传控技术、晶圆翻片技术、X-θ自动寻心算法、微晶背接触传控技术、晶圆区域检测技术五项核心技术。关于公司晶圆传片设备的核心技术情况,中科合创(北京)科技成果评价中心于2022年11月出具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和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其认定晶圆传片设备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晶圆传片设备销售量持续增长,市场份额逐步扩大。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半导体下游需求保持高速增长
目前,中国是全球最主要的半导体消费市场之一和电子信息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半导体市场需求以及工业制造优势驱动全球半导体产能逐步向中国转移。一方面,产能的持续转移将直接刺激半导体生产线投资,进而为半导体专用设备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全球产能向中国转移也促使相关生产工艺不断完善提高,促进中国半导体产业专业人才的培养以及行业配套的不断发展,半导体产业环境的持续优化也将间接带动半导体专用设备制造产业的扩张与升级。
近年来,云计算、物联网和机器人产业发展迅速,各类智能化、网络化的新型消费电子品不断涌现,上述产业已成为半导体下游需求强劲增长点。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战略新型产业发展的推动下,半导体的需求将持续增加。
(2)半导体设备国产化是集成电路产业国产替代的核心
伴随着我国半导体终端产品消费量的急剧增长以及全球半导体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我国半导体产业发展迅速,进而推动了市场对半导体专用设备的需求。但是当前我国巨大的半导体设备市场需求与有限的国产设备供给能力形成明显反差,半导体专用设备依然严重依赖于进口。在当前外部环境复杂多变背景下,我国半导体设备的进口受限,半导体设备进口依赖已经严重阻碍我国半导体行业的自主发展。
目前,我国半导体产业链正逐步走向成熟,在某些细分领域,半导体设备厂商已经形成一定的技术突破并形成成熟产品。从节约设备成本、提高设备性价比、实现对半导体设备的定制要求以及更高质量的售后服务的角度考虑,国产半导体设备已成为国内半导体厂商的重要选择。
(3)国家对半导体行业的政策扶持
作为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集成电路已逐渐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设备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和扶持的行业。近年来,政府开始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政策,明确指出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相关扶持政策的密集出台明确显示了政策扶持半导体产业的决心。与此同时,国家及地方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纷纷设立,已实施项目覆盖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生态建设各环节。我国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迎来了前所有未有的政策契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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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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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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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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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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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646.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91.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575.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5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维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因此,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因此,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因此,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事前核查,该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能力,执业规范,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不存在违法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前述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次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递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同意前述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2023年度致同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70,337.32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0,183.34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倪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蕾,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楚三平,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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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55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收费为20万元(不含税)。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致同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致同所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故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 该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911,820.1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1,240,973.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3.73%。
2.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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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3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911,820.19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1,0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3.73%,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半导体设备行业与半导体行业密切相关,且市场规模波动幅度更大。长期来看,半导体行业将会保持旺盛生命力,作为产业链上游的半导体设备行业市场规模也会不断扩大。
目前全球半导体产业正向中国大陆加速转移,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集成电路生产和消费国。受益于国内晶圆厂的产能持续扩张,推动了市场对半导体专用设备的需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前期研发投入大,产品验证和盈利周期较长。目前公司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且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快,公司在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及晶圆传片设备等多个领域进行布局,并处于面板等泛半导体行业的市场开拓阶段,在研发投入、人才引进、厂房建设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三)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911,820.19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
为满足下游客户对半导体质量控制领域不断发展的产品和技术要求,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同时,为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公司处于持续扩产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与长远发展,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需要充足的资金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与长远发展,继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支持公司在研发创新、产能扩充及日常运营等方面的持续发展。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方案并同意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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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将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留存收益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8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200万股。本次发行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发行价为每股31.95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4,200万股。截至2023年11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341,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646,501.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6,253,498.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5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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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4年5月14日经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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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745,635.60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11,754,861.27元),已扣除手续费0.00元。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411,561.2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截至 2024年12月31日,以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372,641.49元已完成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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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8,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08,000,000.00元超募资金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0元向安徽京仪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其中40,0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36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徽京仪提供106,000,000.00元借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京仪装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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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基地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含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未置换的6,038,919.78元及使用自有资金投入的24,931,122.00元土地款。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