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30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53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99,895,589.1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72,97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具体如下表:
■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为已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金额人民币2,673,057.77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5)及2025年2月6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及五方及六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77.6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050,416.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49,561.3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昊华科技《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昊华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昊华科技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情况,昊华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反映了其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注: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77.6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050,416.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49,561.34元,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按净额列示
证券代码:600378证券简称:昊华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38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49,422,950.92元,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964号文注册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451,6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77.6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050,416.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49,561.34元。2024年12月25日,独立财务顾问(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余款划转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30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531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5)及2025年2月6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及五方及六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
三、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46,749,893.15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146,749,893.15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673,057.77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673,057.7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综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5年3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49,422,950.92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77.6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050,416.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49,561.3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公司审议程序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事项和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17200-6号),认为:昊华科技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昊华科技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1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8、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2.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附件1)。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和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前采取信函、传真或扫描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昊华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举行。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邮编100101
(三)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吴女士
(五)联系电话:010-58650614 传真:010-58650685
(六)电子邮箱:hhkj@sinochem.com
(七)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2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和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8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昊华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昊华科技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90,033,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6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68,949,639.6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5.01%。公司2024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公司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昊华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昊华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昊华科技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审议《昊华科技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昊华科技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周民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昊华科技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审议《昊华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昊华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昊华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关于审议确定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结果以及薪酬兑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结果以及薪酬兑现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王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审议《昊华科技2024年工资总额清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昊华科技2024年工资总额清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审议《昊华科技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昊华科技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王军先生、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周民先生为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职的本公司董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昊华科技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关于审议《昊华科技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昊华科技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周民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昊华科技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王军先生、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周民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2)。
十七、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与中国中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财务公司”)、中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保理上海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该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有效决议之日止,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35亿元总额度内根据业务情况可分别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化保理上海公司签订合同。
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35亿元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决定和办理具体保理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周民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关于2025年度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3)。
十八、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化财务公司就2024年10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签订补充协议,对《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周民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
十九、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如2025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变化,则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9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5)。
二十、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2025年昊华科技投资计划总计253,461.04万元,其中,存量项目投资192,441.60万元,增量项目投资14,041.10万元,经营性项目支出46,978.34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度计划对外融资总额不超过65亿元,该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在65亿元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决定和办理具体融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合营或联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合营或联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各级子公司及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总体融资及其他经营活动担保需求情况,担保计划为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子公司间以及为合营或者联营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有效决议之日止。其中,嘉兴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浙江禾皓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禾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效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在20亿元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
二十三、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37)。
二十五、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
二十六、关于审议公司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凭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关于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
二十七、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昊华科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昊华科技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十八、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与中化财务公司、中化保理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9.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合营或联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昊华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1)。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0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附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销售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说明:氟碳化学品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为部分产品作为内部下游产品原料所致;含氟精细化学品中有部分自用,导致产量高于销量;特种轮胎提前备货,导致产量高于销量。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说明:氟碳化学品受配额影响,市场供需情况改善,价格上涨;含氟锂电材料、含氟聚合物受市场供需错配影响,价格走低;含氟精细化学品受需求不足、销售结构等影响价格下降;特种轮胎价格下降系产品结构变化;碳减排催化剂价格变动主要系镍系和铜系产品占比增多。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说明:氟化锂受下游市场需求不足影响,价格大幅下滑;烟片胶在年内受东南亚停割期和台风影响,采购价格增幅较大。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完成交割过户,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2024年7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统计,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31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公司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0,310,110.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90,033,7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8,949,639.6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5.01%。公司2024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年度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注销。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公司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分红的规定,为保持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并考虑到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制定的,监事会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32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情况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军先生、杨茂良先生、张宝红先生、周民先生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拟将《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独立董事认可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9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增加为218,892.80万元。
2024年度公司和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41,383.47万元,高于预估金额22,490.68万元,高出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为HFCs制冷剂实施配额生产的起始之年,公司为保证HFCs制冷剂配额产品正常生产,抓住市场机遇,增加R32、无水氢氟酸从关联方采购量,在量价齐涨的情况下,实际采购金额超出计划。具体见下表:
2024年预估及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昊华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预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27,996.48万元,较2024年实际发生额增加86,613.01万元,主要原因为制冷剂产品市场价格上升,相关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具体见下表:
2024年实际发生、2025年预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自流井区鸿鹤坝下坝
3.法定代表人:宋大川
4.注册资本:5,902.23万(元)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饮料生产;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联营企业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23,061.95万元,负债总额为14,025.37万元,净资产为9,036.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82%。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60,975.10万元,净利润为3,789.16万元。
(二)中油杨树沟(大连)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浦路201号
3.法定代表人:董英传
4.注册资本:64.62万(元)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洗车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油杨树沟(大连)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油杨树沟(大连)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23.25万元,负债总额为14.78万元,净资产为308.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854.35万元,净利润为14.74万元。
(三)中蓝涂料科技(绍兴)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东路58号-D401室
3.法定代表人:张炜巍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中蓝涂料科技(绍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蓝涂料科技(绍兴)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448.85万元,负债总额为1,032.63万元,净资产为1,416.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1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801.12万元,净利润为480.13万元。
(四)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3.法定代表人:李宏毅
4.注册资本:12,8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安全评价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推广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软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5,976.23万元,负债总额为77,639.58万元,净资产为58,336.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10%。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16,652.56万元,净利润为8,642.74万元。
(五)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0号
3.法定代表人:王联合
4.注册资本: 15,050万(元)
5.经营范围:化工及相关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销售、研制、测试以及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咨询;化工工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自有房屋租赁;电气、工业自动化系统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7,624.66万元,负债总额为11,527.09万元,净资产为36,097.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20%。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0,158.30万元,净利润为13,176.81万元。
(六)中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7层703室
3.法定代表人:赵洋
4.注册资本: 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9,875.71万元,负债总额为22,038.55万元,净资产为7,837.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7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7,787.59万元,净利润为1,385.52万元。
(七)中化石油浙江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3905-3909室
3.法定代表人:赵建荣
4.注册资本:10,6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旅游业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品牌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家电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小食杂店(三小行业,含网络经营);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润滑油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洗车设备销售;电子过磅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桩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市场营销策划;软件销售;化妆品零售;自动售货机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医用口罩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中化石油浙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化石油浙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8,506.86万元,负债总额为36,046.75万元,净资产为12,460.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31%。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14,896.30万元,净利润为293.42万元。
(八)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1号楼-5至32层101内23层
3.法定代表人:毛适博
4.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环保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包装服务;箱包销售;化妆品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价格鉴证评估;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拍卖业务;建设工程监理;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0,355.03万元,负债总额为86,204.66万元,净资产为44,150.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13%。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9,514.34万元,净利润为9,566.19万元。
(九)中化日本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东京都港区新桥五丁目5番1号
3.法定代表人:吴向东
4.注册资本:1亿日元
5.经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之间的进出口商品中介;以下物品的进出口、买卖、批发及中介:工业药品、化学药品、农业药品;染料、颜料、涂料;生橡胶及传送带、橡胶软管等橡胶制品;石油焦炭;甲醇、甲苯、呋喃醇、邻苯二甲酸酐等有机化合物;黄磷、氧化钛、硫酸镍等无机化合物;煤炭、磷矿石等矿产物;生铁、铸铁等钢铁和铜、锌、铝镁等非铁金属;饲料、中药原料、农产品和水产品;家具、绒毯及日用杂货;衣料用纤维制品;草编、石刻、木雕等工艺品;化学工业用机械;工业用电机、家庭用电器制品、通信机器;香烟进出口;原油、石脑油、汽油、煤油、轻油、重油、瓦斯等石油制品的交易中介;房地产的买卖、租赁、经纪和管理;中餐馆经营;损害保险代理;附属于前号的业务。
6.关联关系:中化日本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化日本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759.54万元,负债总额为8,368.83万元,净资产为3,390.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1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5,109.78万元,净利润为750.04万元。
(十)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3.法定代表人:钱立新
4.注册资本: 2,361,692.9616万(元)
5.经营范围:开展石油产品及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装卸、储存、中转、分运等业务;经营码头、储罐及公用型保税仓库;公用工程及基础设施服务;仓储服务;质量检验与分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213,464.47万元,负债总额为4,620,200.28万元,净资产为1,593,264.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36%。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264,798.83万元,净利润为-492,962.89万元。
(十一)中化农化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77、87号,博成路567号5层
3.法定代表人:吴孝举
4.注册资本: 3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农药经营,化肥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经营,原粮、成品粮、油料、油脂及其副产品,金属材料,燃料油,汽车(含轿车)及零、配件进口经营权,仓储(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农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化农化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60,710.66万元,负债总额为103,254.45万元,净资产为57,456.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25%。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48,195.35万元,净利润为5,400.15万元。
(十二)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2.住所: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石化区滨江南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范涛
4.注册资本: 5,999万(美元)
5.经营范围:生产HFO-1233ZD;生产用作基于异氰酸酯的泡沫(包括聚氨酯)发泡剂以及用作制冷剂、气溶胶、溶剂的HFC-245(一种氟氯烃替代物)及其副产品盐酸(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从事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9,905.93万元,负债总额为20,033.47万元,净资产为109,872.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42%。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3,763.74万元,净利润为15,151.08万元。
(十三)中化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4号1号楼海航万邦中心30层
3.法定代表人:谢险峰
4.注册资本:29,6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纸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化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0,577.29万元,负债总额为34,031.85万元,净资产为56,545.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5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69,750.81万元,净利润为5,555.61万元。
(十四)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
3.法定代表人:夏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