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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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含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本次修订的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展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内容将不再逐一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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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章程》及附件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修订为“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若《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有权机关的意见对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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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