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公司代码:600187 公司简称:国中水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57.92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34,382.86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676.9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67.6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760.85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48.36万元。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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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城市污水处理市场规模预计突破6000亿元,提标改造及工业废水处理需求激增?,政府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按效付费”机制提升污水处理厂与管网一体化运营效率?,国家明确要求2025年前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针对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区域,新建、扩建项目持续推进。根据《"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1200亿元用于城市地下管网改造,重点推进23.5万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更新,带动智慧管网监测系统需求激增。另外《关于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需达40%,目前31.5%的治理率意味着超3万个行政村需新建处理设施,形成年均800亿元增量市场。2023年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环办水体〔2023〕15号),明确要求到2025年,全国污水处理厂平均能耗降低5%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超25%。政策驱动市场的增量,给行业带来发展机遇。同时污水处理细分行业的市场份额在快速增长,工业废水的处理、智慧水务的技术不断升级和落地,以及污染物质回收等细分市场增速扩大。
  在"环境治理现代化"政策导向下,行业呈现三大结构性机会,需要具备工艺包设计能力的企业,具备市县一体化项目推动运营能力的综合运营商,提供再生水交易、污泥制氢等新模式的资源化企业。国中水务不但具备工艺设计能力,同时拥有大型水厂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营经验及能力,是符合现在市场需求的环保综合运营商。
  在强大的市场机遇面前,行业也同时存在发展的瓶颈,普遍的管网老化、运营成本高及技术适配性不足仍是制约因素,部分中小城市财政压力较大?等都给生产运营带来极大的挑战和要求。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是具备全国范围内投资运营能力的水务环保企业。经营模式采用BOT、BT、EPC等经营模式。
  1、污水处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7家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开展,经营模式主要为特许经营模式,能够满足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公司旗下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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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的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中科国益开展。中科国益是从事水处理领域环保工程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具备承接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的项目设计、施工、环保设备代理和销售以及环保咨询的资质和实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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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量8,213.25 万吨,同比减少30.7%;污水处理结算量9,614.03万吨,同比减少21.17%。(注:2024年未包含秦皇岛项目处理水量及结算水量,秦皇岛项目2023年结算量统计至7月31日,自2023年8月1日起秦皇岛项目被政府接管。)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1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1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57.92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34,382.86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676.9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67.6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760.85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48.36万元。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薪酬具体如下: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由于涉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整体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报酬,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或津贴。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税后)。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由于涉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请择期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及地点,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证券事务部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1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实施方式
  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与理财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以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主,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1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反映本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反映本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损失。
  2、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4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19,044,089.55 元, 具体情况如下:
  ■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的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5,382,309.64 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规定,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转回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 98,132.14 元。
  2)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评估结果,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 101,350.00 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其所在地近期类似不动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并计算可收回金额,公司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 1,670,910.08 元。
  4)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租赁的房屋建筑物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计量模式,以其所在地近期类似不动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显著低于账面价值且预计无回升迹象则计算可收回金额,公司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金额为 1,745,824.44 元。
  5)预付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的相关规定,由于供应商无法履约,公司按预计无法收回金额计提预付账款减值损失金额为 241,827.53 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9,044,089.55元,计提后符合会计准则对资产质量的要求。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公司审议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1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所”)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2日
  (3)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滨河大道9003号湖北大厦29南B
  (5)执行事务合伙人:谭旭明
  (6)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
  截至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4
  截至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
  (7)业务信息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200.5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28.32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91.7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主要行业:制造、商品流通、邮电通信、金融、医药、房地产、电力等各行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47.1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度年末数:453.92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旭泰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旭泰所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
  旭泰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谭旭明,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1999年12月30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会,201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3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凌辉,注册会计师。2006年4月27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8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旭泰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次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参照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费用为12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金额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旭泰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旭泰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旭泰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310,900股,发行价格为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1,892,3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550,310.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2,342,009.1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2月24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4年度使用本次募集资金799.9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87,215.6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2,827.95万元,其中公司专项账户期末余额536.63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9,000万元;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291.32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年3月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2018年1月1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10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536.63万元,其中公司专项账户余额为536.63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9,000万元(详见三、(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注1: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2018年1月1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账号均保持不变;同时,根据公司、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2017年3月2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上述协议约定的、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注2:该账户于2019年4月29日注销。
  注3:该账户原为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2021年11月17日注销。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7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18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291.32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注1: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2021年11月17日注销。
  注2: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2021年11月17日注销。
  注3: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于2019年11月1日注销。注销时账户无结余资金。
  注4: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原承诺投资额已使用完毕,于2020年4月21日注销。注销时账户余额0.9元已转至项目实施主体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基本账户,后转至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0131000587411850)。
  注5:①由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公司子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开设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②由于期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5年2月19日办理完毕该账户销户手续,产生的销户结息2,205.32元,扣除工本费及手续费4.62元后剩余2,200.70元已转至项目实施主体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基本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又将2,200.70元转至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013100058741185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306期(鑫和系列)产品编号:AA0203241213004(91天)已于2025年3月14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9,000万元,收到产品收益(含税)43.75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终止、出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1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投资总额由23,402.04万元变更为23,980.49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22,835.00万元不变,将该募投项目子项目之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部分剩余募集资金3,762.77万元调整至该项目子项目之汉中市石门水厂技改工程。
  公司于2020年收到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汉中市政府回购国中水务公司汉中自来水项目整体资产的函》(汉市城管函(2020)1号),汉中市政府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商公司,安排回购事宜。鉴于上述政府回购原因,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9,896.8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募投项目终止时点,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93.47万元。2021年9月,公司与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整体出售包括本募投项且在内的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的全部资产,本次交易中本项目售价无法单独核算,交易转让价格合计为37,393.50万元,其中股权交易价格为19,770.87元,转让方债权价格为17,622.63元.,详见公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编号:临2021-051)。
  (二)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资金转投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1。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8,001.75万元。因部分污水处理场站的建设选址原因导致建设成本大幅上升,原计划的8,001.75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鉴于“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较多募集资金,且近期当地政府亦无快速推进的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的投入早日产生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6,736万元转投入到“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填补其资金缺口,推进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4,538.31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222.10万元(含利息收入),存储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6。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变化,原计划投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的整体落实条件发生变化,且公司处于整体转型期,上述两个项目无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公司终止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将项目终止后相应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102.2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专户用于专项存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此募集资金专户含结息收入102.24万元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募集专户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102.24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募投项目终止时点,“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资金未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国中水务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中水务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国中水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审阅公司公告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尚无法确定投产时间和预计效益,公司正在对上述项目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除上述事项外,国中水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94,339.23万元为本次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其中包含应支付的发行费用(中介机构费及信息披露费)2,105.03万元。即公司投入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中包含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中介机构费及信息披露费)2,105.03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金额102.24万元。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5-02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676.9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67.6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760.85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48.36万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57.92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34,382.86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审计,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5,745,491.19元、30,350,814.21元和43,579,164.52元,合计为-41,815,512.46元,平均值为-13,938,504.15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为负数,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经营模式采用BOT、BT等特许经营模式,通过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模式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污水处理业务。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7家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开展,能够满足污水排放标准要求。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155,656.2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79,164.52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270元。公司部分收益尚未形成现金流入,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公司需保持充足流动性以确保公司正常的经营与项目的推进实施。
  (二)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投资者回报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在统筹考虑2025年度经营计划、资金支出安排及资金储备需求的基础上,为维护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重点用于以下方面:保障主营业务运营资金需求、提升污水处理服务能力,持续投入技术升级改造,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回报奠定基础。
  (四)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通过多元化渠道保障中小股东参与权,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意见和诉求。同时,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将同步开通网络投票通道,确保全体股东平等参与重大决策。
  (五)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持续完善科学、透明的利润分配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分红政策,在满足合理资金需求前提下,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二是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优化现金流质量;三是深化主营业务发展,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益。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行业政策动向,动态评估分红能力,努力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