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25-04-30

  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3,370,652,549.27元,实收股本9,997,470,88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自确立“房地产+高端制造”双轮驱动、转型升级发展战略以来,通过外延发展和内生增长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在通过国际并购战略丰富业务布局过程中形成了较大商誉。
  2018年以来,国内汽车行业整体景气度不高等因素影响,再加上公司自身扩建产能导致的固定成本大幅增加因素,公司旗下汽车零配件业务的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没有达到预期。特别是自2020年初以来,全球经济形势深度下行,政治形势极其不稳定,投资、消费、贸易均出现大幅度萎缩,公司旗下汽车零配件境外业务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导致汽车零配件板块产销量下降、销售收入下滑、经营业绩呈现持续亏损。公司本着审慎性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国际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18-2024年累计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44,891.94万元。
  2、受复杂的国际形式影响,欧洲和美国经济呈现高通胀低增长情形,受此因素影响,境外汽车零配件生产原材料、物料、人工成本、运费等经营成本大幅上涨,致使境外经营业务销售毛利下降,亏损增加。同时,境内业务受国内经济呈现下行态势及国内居民对未来信心下降因素影响,也未有好转。为稳固市场份额,公司集中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导致管理费用较高。前述多重因素承压,致使公司汽车零配件业务有累计亏损。
  3、2018年以来,因受原控股股东银亿集团债务危机影响,公司亦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为缓解资金困难,公司旗下一些优质房地产项目被迫迅速处置。房地产业务规模的逐年变小,销售毛利的下降以及财务费用、预估土地增值税和自持物业折旧计提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房地产经营业绩出现累计亏损。
  同时,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银亿房产100%股权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剥离企业)对剥离企业的应收款债权,产生资产出售损失。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随着公司重整工作的顺利收官,以及摘星摘帽和更名工作的全面完成,公司迎来了“步入正轨,扬帆远航”的新征程。公司新的董事会及管理层精干高效、脚踏实地、加强创新,持续开拓,为公司新征程做了大量工作,并已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举措,改善生产经营、寻找战略突破。
  1、积极把握国家战略发展新契机,聚焦整车制造、半导体产业链,布局新能源整车制造,积极发展半导体优质企业,开创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2、高端制造业贯彻实施大客户合作战略,以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球资源优势,打造全球化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布局。同时,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水平,持续向高科技型公司转型。
  3、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效能,升级内部管控体系,优化组织结构,实现企业规范高效运作。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目前亏损为阶段性亏损,随着高端制造、新能源汽车以及半导体发展战略的逐步落地,公司将迎来新一轮高速增长,并逐步转型升级成为一家高科技、高成长、高价值的科技型企业。
  四、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于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能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和通过公开发行证券进行再融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32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4年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1,520.6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二、2025年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
  (1)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分管具体事务,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15万/年(税前),按月度平均发放。
  (2)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和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
  三、其他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三)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33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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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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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述公司治理制度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山子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4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拟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法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允许企业自2024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适用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06日发布了解释第18号,本公司自2024年01月0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8号对于“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如下:
  (一)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山子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5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经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审慎分析,并结合审计机构意见,因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他收益确认方式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披露的 2024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部分科目列示有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4 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将影响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他收益、净利润等科目金额。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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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202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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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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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 4 月 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36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屠赛利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屠赛利女士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辞职报告自提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副总裁职务后,屠赛利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屠赛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屠赛利女士在任职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谈跃生、杨央平、陈珊
  2025年4月28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实施了监督,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后,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适应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监督有效。
  五、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制度要求,及时、公平、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七、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善,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以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点风险揭示及防控作为关键点,各项工作均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审议,基于审慎的判断,发表如下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骥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谈跃生、杨央平、陈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4,145,041.7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5,066,447,444.38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5,674,931,887.2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10,741,379,331.65元。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计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26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女士,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