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山子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高端制造业
2024年度,公司在保持邦奇公司和ARC公司生产经营体系完整和独立的基础上,根据高端制造板块经营发展和公司管控需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坚实保障,重点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市场、产品研发、管理架构提升等方面开展工作。
1、主要经营模式
● 邦奇公司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比利时邦奇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汽车自动变速器独立制造商,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变速器,主要产品为无级变速器(CVT),同时致力于研发双离合变速器(DCT)、混合动力总成系统和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
(1)采购模式
邦奇公司的采购使命:一个有效的采购组织,通过将供应链和客户要求完美结合来完成适当的商品交易计划以实现增值降本。
邦奇公司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或零部件主要包括锥盘、钢带、电磁阀、液压控制阀、油道、行星齿轮等,这些既包括 标准化零件,也包括专门为邦奇公司定制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由于所需原材料基本外购,采购环节对于邦奇公司产品质 量保证以及成本控制至关重要。当产品生产要求新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或出于成本控制、战略性多元化采购需要等目的, 邦奇公司会启动新供应商筛选程序。通过建立潜在供应商清单、对合格供应商打分和试制品检测、签署保密协议及供货 框架协议等一系列流程形成合格供应商清单,并定期管理更新。经过多年合作,邦奇公司和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关系,但仍严格执行汽车零部件行业常用的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管理采购流程,确保供应商资质和其产品质量经 过严格审核。
除少数零部件和原材料外,邦奇公司通常以持续采购订单或单一订单的方式向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持续采购订单通常由采购部门根据安全库存管理的需要及交付安排等向合格供应商发出。供应商批量供货之前需要先向邦奇公司提交 PPAP 批准文件和样件,经邦奇公司进料审核测试通过后方可进行供货。
(2)生产模式
邦奇公司的生产使命:设计、实现和持续改进邦奇公司的制造系统,使全球所有业务单元能以具有竞争力的成本稳定地生产优质产品。
邦奇公司的生产模式基于一种矩阵架构,在该架构定义和划分了全球集中专业生产团队和各业务单元生产团队的职位和职责。根据已生产的变速器关键质量特性,定义了 7 个关键能力领域:精益生产线设计、自动化和数字化制造、装配技术、机械加工、焊接和清洗、测试和测量、原型和工程。 由行业领军人物领导的各业务单元团队的角色,是根据业务单元要求可靠的地执行项目。 业务单元团队由分配到各项目的全球专业团队成员和接收运营团队的代表组成。项目团队负责从定义需求到机器或生产线的全面调试(工厂验收)的全过程开发和设备创建活动,并负责对现有制造系统的持续改进和生命周期管理。 全球能力团队负责为邦奇全球开发适合的技术能力,以最佳方式支持邦奇全球所有业务单位产业化项目,并在全球所有邦奇工厂以标准化的方式定义标准方法和工具来执行过程开发和设备实现活动。
● ARC公司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美国 ARC 公司,是全球第二大独立气体发生器生产商,其主要从事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等,目前在全球 4 个国家建有 7 个生产基地,具有覆盖亚太、北美和欧洲等地区的全球化布局及丰富的产品组合、完善的销售平台和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
(1)采购模式
上游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主要包括引爆器、发生剂、冲压件、钢管和工业气体等,这些既包括标准化零件, 也包括专门为 ARC 公司定制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由于所需原材料基本外购,采购环节对于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以及成本控制至关重要。经过多年合作,ARC 公司和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关系,但仍严格执行汽车零部件行业常用的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管理采购流程,确保供应商产品质量经过严格审核。
ARC 公司通常以询价的方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首先,由工程部提交设计图纸,交由采购部询价;采购部向供应商发出询价请求,获得报价之后进行横向比较和分析,经过几轮报价后最终确定供应商,并和供应商签署框架合同。供应商批量供货之前需要先向 ARC 公司提交PPAP 批准文件和样件,经 ARC 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生产。
(2)生产模式
ARC公司推行精益生产方式,以销售订单为驱动进行生产安排。根据合同条款,客户需要至少提前12周下订单。销售部从客户处取得订单后通知财务部和生产部。生产部在确认数量和设计后,再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安排生产计划。ARC公司按照此种方式对所有订单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进展,若计划订单有所变更,由销售部提交计划调整通知单。
(二)整车制造
自2022年2月重整以来,山子高科建立从高端零部件制造、整车制造、出行服务到半导体材料的高端制造产业链生态圈。作为关键一环的整车业务,管理层自2021年即开始布局,2022年山子汽车成立,作为山子高科进军整车行业的核心板块开始相关技术和人员的储备,2023年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国企邢台信德持有的邢台龙冈90%股权,获得了相应的造车资质,为后续造车打下基础。公司在商用车业务上以“打造新能源城市物流车新物种”为目标,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服务;在乘用车业务上立足哈尔滨,锚定海外整车市场,利用哈尔滨当地现有整车制造资源,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和产品导入,打造面向“一带一路”国家为主要市场的整车制造项目。
(1)乘用车
公司乘用车板块专注于打造以海外市场为切入点,全面导入先进技术和车型,持续打造面向海外市场的整车制造基地,主厂区占地面积约62万平方米,停车场用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7万平方米,工厂拥有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的自动化、智能化柔性生产线,生产线设备824台套,具备12万台A-C级乘用车整车柔性生产能力。但到四季度,内外部形势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是地缘政治风险和贸易摩擦的加剧,公司开始对面向一带一路市场的整车业务进行调整。2025年,公司拟将现有整车业务进行重组,将资金和资源进行集中,公司将继续利用现有资质,高效和低成本推进新车型的研发。
(2)商用车
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整车制造企业,聚焦商用车领域,打造一款为物流而生的轻型物流车。首款产品是市场上为数不多的正向研发的新能源商用车,在空间利用率、载货量、续航等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在此产品的基础上,积极研发其他新能源车型,结合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服务平台,覆盖城市内配送物流场景。公司通过对全国商用车及乘用车市场的充分调研,优先选择以城市物流这一蓝海市场作为突破口、以正向研发为核心理念、开发和制造高度符合目标人群需求的高性价比、大载货量、广应用场景、续航无忧的物流车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追溯调整内容为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2,973万元的重分类,不影响上表主要财务指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前期差错更正原因主要系公司整车出口业务所致,因公司首次开展乘用车生产销售出口及基地代建等业务,就收入确认时点、政府补贴收入确认原则及EPC收入总额/净额确认原则上,与年审会计师经过充分讨论和审慎评估,对前期列报进行更正。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6亿元-10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6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具体调整包括: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5元/股,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六个月,延期至2025年7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5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1月5日、2024年12月5日、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8日、2025年3月6日、2025年4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2024-067、2024-078、2024-086、2025-009、2025-012、2025-016)、《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业务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叶骥先生计划自2024年7月29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7月 27日在指定媒体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5年1月24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发来的告知函,因债务和资金筹措原因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并将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5年7月28日,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该事项于2025年4月24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因执行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浙02执466号裁定书(申请执行标的为4.3177675 亿元),宁波中院分别于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对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4.7222%中的 24.4662%财产份额进行拍卖和变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两次拍卖均未成交。本次司法变卖自2025年4月17日10时至结束,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利害关系人于收到宁波中院异议请求驳回裁定后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复议申请,日前已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浙江高院正式决定立案审查。本次变卖最终的效力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议审查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财产份额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021)。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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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全体委员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1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山子高科2024年度审计计划》,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签字注册会计师、财务部相关人员、证券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大家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内控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4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批发和零售业(2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金融业(9),房地产业(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采矿业(6)农、林、牧、渔业(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建筑业(5),综合(1),住宿和餐饮业(1),卫生和社会工作(1)。)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27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2,758,685.1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5,532,000,371.61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5,674,931,887.2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11,206,932,258.88元。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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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积现金分红总金额为0元,主要原因为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说明
1、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28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项目开发运营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含年度内新设立或股权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对象”)提供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内保外贷等方式。担保对象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向银行或除银行外的机构(不限于非银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性业务等,该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亦可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仅能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同时,上述被担保对象中,公司非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持股股东原则上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由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50,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股票回购及补充流动资金。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8月31日,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573号八楼,法定代表人叶骥,注册资本999,747.09万元,主营业务为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零部件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车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导航终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货币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60,685.94万元,总负债112,431.52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总额89,197.4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1,024.04万元),或有事项(主要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抵押,下同)总额161,110.08万元,净资产748,254.4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553,200.04万元,净利润-553,200.04万元。
2、为山子汽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山子汽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月26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爱橙街1号阿里巴巴数字生态创新园10幢3单元6层605-1-4单元,法定代表人叶骥,注册资本151,5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308.89万元,总负债29,690.09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690.09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19,618.8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83.79万元,利润总额-453.84万元,净利润-453.84万元。
3、为浙江山子有谦汽车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山子有谦汽车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岳帅桥10号1幢1016室,法定代表人章玉明,注册资本8,1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9.23万元,总负债17.48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48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11.7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2.77万元,净利润12.77万元。
4、为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2月16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高新商用房A1-206-5室,法定代表人章玉明,注册资本785,669.06万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30,250.75万元,总负债149,880.19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总额18,433.0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9880.19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280,370.5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4,859.03万元,净利润-14,859.03万元。
5、平湖山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增担保30,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平湖山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3月28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五洲路99号内2号厂房102室,法定代表人章玉明,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7,332.22万元,总负债16,020.52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665.55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11,311.6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86.03万元,利润总额1,772.78万元,净利润1,287.13万元。
6、安徽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担保70,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安徽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02月11日,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县政府广场庐东大厦四层,法定代表人叶骥,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542.77万元,总负债19,864.77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864.77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20,678.0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0.36万元,利润总额-6,517.36万元,净利润-6,517.36万元。
7、为上海山子有谦汽车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山子有谦汽车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月20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21弄17-18号201室,法定代表人虞舒心,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轮毂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机动车鉴定评估;电动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电池制造;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20.37万元,总负债26.15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15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594.2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5.68万元,净利润-35.68万元。
8、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增担保30,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日,注册地址邢台县会宁村,法定代表人刘明海,注册资本43,144.012万元,主营业务为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池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341.78万元,总负债56,685.43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总额4,4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0,061.93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28,343.6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68.24万元,利润总额-12,678.85万元,净利润-12,678.85万元。
9、知道红星(河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知道红星(河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9月1日,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会宁镇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院内,法定代表人刘明海,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964.65万元,总负债7,236.85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236.85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727.8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9.21万元,利润总额-245.35万元,净利润-245.35万元。
10、为上海山子知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山子知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8月1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56号1幢十二层北塔1202室,法定代表人贾丽平,注册资本1500万元,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822.76万元,总负债10,845.43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845.43万元),或有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2,022.6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20.98万元,利润总额-3,519.13万元,净利润-3,519.13万元。
11、为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3月2日,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法定代表人章玉明,注册资本8546万美元,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3,069.19万元,总负债146,603.10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1,104.07万元),或有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6,466.0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9,754.73万元,利润总额14,302.08万元,净利润5,094.31万元。
12、为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新增担保60,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88年5月9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沈家村晨源大楼8-02-183室,法定代表人虞舒心,注册资本165.00万元,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702.64万元,总负债68,653.32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1.68万元),或有事项总额68,491.64万元,净资产-39,950.6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640.57万元,净利润1,640.5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四、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根据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后续稳健经营和发展。
六、董事会意见
截止目前,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均较为稳定,董事会认为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对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快速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21,340.53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360.5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66,674.7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4,665.78万元。同时,公司存在逾期担保余额为54,665.78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3,000.00万元,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29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司拟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于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股票回购、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项目贷款、资金业务等业务,并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信用及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综合授信项下的合同及相关文件等事宜。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30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477,155,421.31元。
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应收账款、投资性房地产、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了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金融工具计提减值情况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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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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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对金融工具计提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拟在2024年度计提34,332,693.22元的信用减值损失
(二)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541,282.54元。
(三)2024年度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每年末对预付账款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4年度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209,786,174.16元。
(四)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每年末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720,062.48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7,542,499.30元,合计37,262,561.78元。
(五)2024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每年末对无形资产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4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9,983,530.04元。
(六)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拟在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3,249,179.57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477,155,421.31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31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xxx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