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2025-04-30

  吴闽华,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1996年至2003年,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2003年至2005年,就职于尚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2007年至2011年,就职于深圳市沃其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今,就职于震有科技,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闽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214.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0%;并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震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孟庆晓先生简历
  孟庆晓,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0年至2002年,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03年至2006年,就职于尚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06年至2009年,就职于康璇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09年至今,就职于震有科技,现任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融合通信产品部总监。
  截至目前,孟庆晓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震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孟庆晓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张中华先生简历
  张中华,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0年7月至11月,就职于山东世界贸易中心,担任信息中心网络工程师;2000年至2003年,就职于山东华为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工程部项目经理、业软产品经理;2003年至2005年,就职于尚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05年至2006年,就职于中通思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售前产品经理;2006年至今,就职于震有科技,现任公司董事、全球销售运营部总监。
  截至目前,张中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震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中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姜坤先生简历
  姜坤,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3年至2005年,就职于尚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2005年至2006年,就职于宽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07年至今,就职于震有科技,现任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智慧应用产品部总监。
  截至目前,姜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震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姜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福平先生简历
  黄福平,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至1995年,就职于安徽省芜湖市物价局,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工业品成本价格审核科副科长、检查二科科长;1995年至1997年,就职于美国上市公司伟创力国际(FLEX)在华伟创力电脑(蛇口)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中国大陆区财务总监;1997年至2006年,就职于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担任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深圳市先科激光音响有限公司(先科集团AV事业部)总经理;2006年至2009年,担任菲菲森旺资源投资集团公司投资副总裁、创新能源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总裁;2009年至2018年,就职于深圳市鼎泓乘方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8年至2022年,就职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建办财务顾问;2023年至今,担任深圳市四海圆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黄福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明江先生简历
  王明江,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职称。1993年至1995年,任东南大学国家集成电路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师;1998年至2000年,就职于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2000年至2003年,就职于晶门科技(深圳)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2003年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
  截至目前,王明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徐展先生简历
  徐展,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讲师职称。1995年至2006年,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历任办事处客户经理、办事处主任/代表、片区总经理、国内营销副总裁、北美地区副总裁、西班牙总经理,含海外工作经历;2009年至今,任深圳市肯特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展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经营业务的开展,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中华回避表决。
  4、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以市场价格和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与关联方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未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震有智联”)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张中华担任深圳震有智联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深圳震有智联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深圳震有智联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基于市场化原则,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履行日常审批手续,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非公司自主变更,系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对可比期间财务信息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第18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对 2023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5,290,842.66元,未弥补亏损为195,290,842.66元,实收股本为193,61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现上述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是公司2021-2023年度连续亏损所致,具体情况如下:1、2021年度,受客观环境及国际政治形势等因素影响,公司国内外业务开拓及项目交付不及预期,营业收入有所下滑;同时为了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加强了研发投入及市场开拓力度,公司相关人员大幅增加,费用大幅增长,导致公司经营亏损。2、2022年度,尽管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增长,但受行业竞争及成本压力影响,营业毛利无法覆盖研发、销售和管理费用;另一方面,受国内外形势多变影响导致客户回款周期延长,2022年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亏损。3、2023年度,随着相关客观因素影响的减弱与消退,公司抓住国内外通信行业的发展机遇,积极开拓新市场,稳步推动执行项目的交付,在公司营业收入取得大幅增长的同时,严格推进控本降费措施,2023年亏损较上年同期有所收窄,但历史费用基数较大及资产减值影响仍导致净利润为负值。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165.8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43.70万元。公司本年度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公司紧密围绕战略规划深耕核心主业,以通信产业为根基,抓住全球卫星互联网市场机遇,并通过构建标准化交付体系强化全周期项目管理能力,有效推动营业收入稳健增长;同时,公司注重成本管控,本年度营业成本较去年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回款有较大改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以上因素共同促使公司2024年相关利润指标较上年同期大幅改善。由于过往年度公司连续亏损,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虽然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但尚不足以弥补历史年度累计亏损。
  三、应对措施
  公司2024年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已实现扭亏为盈,后续公司也将深度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深挖市场潜力,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质量,以快速提升整体的盈利水平为目标,弥补历史亏损。具体措施如下:
  1、紧密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把握市场发展契机,高效整合内外部优势资源,通过多元化渠道进行市场开拓和精准的市场布局,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巩固行业竞争优势;
  2、保持稳定的研发投入,不断研发创新增强产品竞争优势,以创新驱动产品升级,强化技术壁垒;同时完善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机制,把控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3、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持续推动降本控费,强化风险控制能力,构建可持续的盈利增长模式。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市场化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天健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并客观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37,030.6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5,290,842.66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4,645,013.60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鉴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14-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4、20-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公司电话或邮件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当日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63
  联系电话:0755-81395582
  电子邮箱:ir@genew.com
  联系人:高颖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非累积投票议案里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累积投票议案里的投票数进行填报分配;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事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注:因新增或删去其它条目或者章节导致的,仅“条目序号”或者“章节序号”产生变化的,于上表修订对比中亦不赘述。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
  上述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5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