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流行性感冒等抗病毒、传染病防治药品,以及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其他重大疾病治疗药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制药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渐建立起创新药和仿制药结合的研发体系,原料药和制剂一体的产业链布局,以及覆盖全国30多个省的营销网络。公司已经形成了以有重大临床需求的创新药为主、以有市场增长潜力的仿制药为辅的有序产品梯队,拥有38个化学药品种的58个制剂生产批件和6个原料药生产批件。
  在感冒与抗病毒相关领域,一方面公司致力于打造全品种、全剂型的抗流感领军企业,已上市产品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是国内首个上市的抗流感1.1类创新药,曾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等多项奖励,可用于全年龄段患者的流感防治,是各版《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推荐的抗流感病毒注射液;在研改良型新药帕拉米韦吸入溶液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该产品可直接作用于呼吸道局部,给药方便,具有更好的依从性,可用于婴幼儿及成人流感的预防和治疗;已上市经典抗流感口服药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抗流感药物产品线与剂型。另一方面,公司也在不断丰富感冒相关产品线,已上市独家解热镇痛药复方布洛芬片、经典儿童解热镇痛药布洛芬混悬滴剂和布洛芬混悬液,以及头孢克洛胶囊、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等多个抗生素经典产品。目前公司在感冒与抗病毒相关领域已逐步覆盖注射、口服、吸入等多种给药途径的剂型,涉及抗流感病毒感染、抗细菌感染、解热镇痛等多个治疗领域,形成丰富、完整、高效的产品系列。
  在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抗过敏疾病领域,公司正在加快完善相关产品线的布局。已上市产品包括独家降压药贝那普利氢氯噻嗪片、经典高血脂用药阿托伐他汀钙片及辛伐他汀分散片、抗过敏经典用药盐酸非索非那定口服混悬液等产品。在研产品中,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对乙酰氨基酚甘露醇注射液提交了仿制药上市申请。上述产品将逐步丰富公司在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抗过敏疾病领域的产品布局。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为辅,设立了以药物研究院为核心的研发平台,聚集了一批拥有十年以上国内外知名机构研发经验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参与过多个已上市项目的研发工作,可以快速开展药物筛选和发现、合成工艺技术研究、处方工艺研究、质量研究、上市产品再评价研究等药品研发环节的核心工作。此外,战略发展部、营销中心、生产部门、财务部等部门也会积极参与拟立项产品的临床需求评估、注册风险评估、市场前景评估及量产技术风险评估,协助公司选择临床急需、市场潜力大、量产技术风险可控的项目。
  在十多年的创新药开发过程中,公司与业内领先的第三方研发服务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快速推进非临床药效学、药代和毒理研究、临床研究等研究工作。同时公司也非常重视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的产学研合作,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复旦大学、中南大学等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不断强化公司在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供应部负责采购所需各类物资,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及配件、分析仪器、实验室耗材、试剂以及其他办公用品等。公司生产用原辅料采购基本遵循“以产定购”模式。根据GMP管理要求,公司制定了包括《物料采购管理规程》《供应商管理规程》《供应商开发管理规程》《供应商现场审计管理规程》等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过程中供应商的选择、评审与采购流程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必须由质量部、生产部门和供应部等部门共同组织审核评估、审计,并经质量部批准的厂家提供,每种物料的供应商一般选取2-3家,以保证供应商能够及时按质量标准供货。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生产管理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计划的具体执行。公司现有制剂车间3个、原料药车间1个,各生产车间均分别在2017年及2019年通过新版GMP认证。公司根据新版GMP及现行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完善的质量体系、详细的标准管理和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了所有生产环节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了生产的顺利进行。公司产品总体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走专业化推广道路,一方面加强与各类学术机构的合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为临床工作者提供前沿诊疗技术信息。同时通过充分交流,收集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的反馈信息,推动相关循证医学研究,进而为临床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公司也与各地推广公司展开合作,组织不同层次、规模的学术活动,使临床工作者更深入地了解产品,更好地服务患者。在学术推广模式下,公司在销售板块设立销售管理部、运营部等支持部门,共同为销售一线提供服务。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医药制造业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是“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性行业。当前,医药制造业正处于深度变革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呈现出多维度的发展特征。
  国内医药制造业已度过了以仿制药为主导的大规模扩张期,逐步迈入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市场规模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居民健康意识的提升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医药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政策环境对医药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引导和规范作用。202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发展创新药关系医药产业发展,关系人民健康福祉。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要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我国创新药发展根基。创新药涉及定价、医保、销售、融资等多环节多部门,顶层支持方案的推出有利于协调统筹各方资源,促进中国创新药产业进入发展新阶段。
  总体而言,医药制造业正处于创新驱动、市场拓展与政策规范相互交织的发展阶段。在未来,随着技术的持续突破、市场的进一步细分以及政策的不断完善,医药制造业有望在保障国民健康、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2)行业基本特点和主要技术门槛
  制药产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有着很强的产业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药品事关公共安全,制药企业在进入市场之前,需要获得政府的审批和许可,规模经济程度高,受监管政策影响大。二是医药行业技术门槛高,投入大,周期长,产品在上市前需要经过长期复杂的研发和严格的审批。一般创新药在上市之前需经过化合物筛选、原料药研究、制剂研究、临床前药理毒理安全性研究、临床研究、注册申报等环节,从立项到产品上市大约需要10年时间,产品上市的成功率低于10%。仿制药在上市前需要经过原料药研究、制剂研究、验证性临床研究和注册申报等环节,从立项到产品上市大约需要3年以上的时间。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创新为主、仿制为辅的发展策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多个项目研发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流行性感冒等抗病毒、传染病防治药品,以及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其他重大疾病治疗药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制药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渐建立起创新药和仿制药结合的研发体系,原料药和制剂一体的产业链布局,以及覆盖全国30多个省的营销网络。公司已经形成了以有重大临床需求的创新药为主、以有市场增长潜力的仿制药为辅的有序产品梯队,拥有38个化学药品种的58个制剂生产批件和6个原料药生产批件。
  在感冒与抗病毒相关领域,一方面公司致力于打造全品种、全剂型的抗流感领军企业,已上市产品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是国内首个上市的抗流感1.1类创新药,曾获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等多项奖励,可用于全年龄段患者的流感防治,是各版《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推荐的抗流感病毒注射液;在研改良型新药帕拉米韦吸入溶液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该产品可直接作用于呼吸道局部,给药方便,具有更好的依从性,可用于婴幼儿及成人流感的预防和治疗;已上市经典抗流感口服药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抗流感药物产品线与剂型。另一方面,公司也在不断丰富感冒相关产品线,已上市独家解热镇痛药复方布洛芬片、经典儿童解热镇痛药布洛芬混悬滴剂和布洛芬混悬液,以及头孢克洛胶囊、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等多个抗生素经典产品。目前公司在感冒与抗病毒相关领域已逐步覆盖注射、口服、吸入等多种给药途径的剂型,涉及抗流感病毒感染、抗细菌感染、解热镇痛等多个治疗领域,形成丰富、完整、高效的产品系列。
  在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抗过敏疾病领域,公司正在加快完善相关产品线的布局。已上市产品包括独家降压药贝那普利氢氯噻嗪片、经典高血脂用药阿托伐他汀钙片及辛伐他汀分散片、抗过敏经典用药盐酸非索非那定口服混悬液等产品。在研产品中,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对乙酰氨基酚甘露醇注射液提交了仿制药上市申请。上述产品将逐步丰富公司在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抗过敏疾病领域的产品布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鼓励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
  2024年11月18日,在“2024中国医药工业发展大会一一生物医药数智化创新发展论坛”上,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AIIA)生物医药产业推进组正式发布《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全景图谱(2024年)》,鼓励医药企业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到医药产业链的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等主要环节,以及医药数据、安全合规和数字设施等基础服务,加速新技术在医药行业的推广和应用。
  (2)创新药产业迅猛发展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创新药”纳入新质生产力,国内创新药产业发展条件不断成熟。自2015年药监局改革后,创新产品审批效率提升,产业生态出现巨大变化,CXO、科研上游、制药装备等新兴板块为创新药研发生产提供便利。同时,2024年国常会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创新药行业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3)医药企业出海模式多元化
  我国创新药行业从“引进”向“输出”转变,出海模式多样,包括自主在海外进行临床开发、注册、生产及销售,以及合作开发和License-out等,出海产品涵盖化药、单抗、双抗、ADC等多个领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由于主营业务受行业政策环境、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及时调整和优化销售策略,对部分核心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下调,加之2024年第二、三、四季度流感病例较少,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继续对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等。基于以上因素,公司经营业绩发生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28.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3.44%;实现利润总额
  -38,863.7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90.3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853.1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新制药”)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金融机构的保本型存款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单位存款产品等非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3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761.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28.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20日全部到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1、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实验室”项目结项和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超募项目“研发实验室”项目予以结项,并终止超募项目“NX-2016”项目、“GK激活剂”项目、“JAK3抑制剂”项目、“P2X3拮抗剂”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金融机构的保本型存款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单位存款产品等非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新制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南新制药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
  ● 本次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概述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新制药”)自查发现,公司2023年12月底销售的部分产品在2023年确认收入的条件不充分,应计入2024年收入,调减2023年收入2,453.97万元,占2023年营业收入的3.4%。因此,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拟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及相关定期报告进行更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更正事项对2023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更正事项对2023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4、更正事项对2023年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二)更正《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更正事项对2024年3月31日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更正《2024年半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更正事项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更正事项对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4、更正事项对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四)更正《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更正事项对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五)其他内容的调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对已经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与上述财务数据相关的正文及附注内容同步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定期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同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审计机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12678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新制药编制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南新制药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12678号)。
  (二)更正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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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应收账款、存货、商誉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32,499.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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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和估计。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8,369.6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1、2024年度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198.3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024年度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931.3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合计32,499.40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32,499.4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相关金额与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4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至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nanxin@nuci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15: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张世喜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亮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旋先生,独立董事丁方飞先生,独立董事沈云樵先生,独立董事聂如琼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至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nanxin@nuci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一)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20-38952013
  (三)联系邮箱:nanxin@nuci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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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等而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