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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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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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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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上述人员在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2024年立信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140万元。
  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基于立信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相应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立信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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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过往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同时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执业过程中,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得到所有董事的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
  2、公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遵循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进行。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财务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通知要求等有关文件做出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及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前述相关会计政策,执行前述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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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格中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差异系折算过程中尾差所致。
  二、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考虑到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回款难度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913.0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公司对2024年末存货科目进行了减值测试,考虑到公司部分存货存在呆滞和跌价风险,计提存货跌价减值损失如下:原材料跌价损失6,035.04万元、产成品跌价损失2,308.00万元、半成品跌价损失1,031.64万元、在产品跌价损失38.25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2024年末固定资产科目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机器设备减值 2,317.87万元,电子设备及其他减值损失40.70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
  公司对2024年末无形资产科目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241.3万元。
  4、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对2024年末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如下:公司于2024年初收购了Confirm Bioscience、杭州莱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华信农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出于谨慎原则,对前述的收购事项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5,557.5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20,483.37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造成较大的影响。
  本次计提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已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计提后的财务报表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审慎性原则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年末资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业务情况做出的,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99号文同意,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1.25元,募集资金总额637,5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0,817,900.26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018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550,817,900.26元,本年度募投项目投入额14,388,296.83元,累计已投入478,861,574.94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71,956,325.32元。下表为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和结余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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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于2020年1月22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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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1000233780775)于2020年10月26日注销。
  注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5452000000156362)于2022年11月24日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88,296.83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报告期,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9,000.00万元,赎回结构性存款12,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2,400.00万元,赎回理财产品5,800.00万元,本期共产生收益135.5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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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十)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实施期限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金额的50%,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为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奠定技术研发基础
  为了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拟对现有研发中心进行升级,旨在将研发中心升级成为公司未来新产品的开发基地,专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从而提升公司研发能力。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升级现有产品,根据新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因此,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于公司未来进一步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2)深入研究前沿技术,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通过新建研发大楼、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以及整合研发资源,为研发技术人员提供优越的研究开发环境,创造良好的技术发展平台,以吸引更多优秀的研发技术人才,通过对行业前沿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公司前沿技术开发能力和核心技术转化能力,从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3)整合现有研发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基础之上,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充分整合利用公司研发优势资源的基础之上,研发中心将围绕体外诊断行业新需求,紧跟体外诊断行业技术及产品发展新趋势,把握体外诊断核心技术新动向,同时积极加强与国内外体外诊断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成果,最终将研发中心打造成为一流的研发基地。综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整合现有研发资源,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专业的研发团队
  公司自成立来一直坚持走自主研发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在多年的研究工作积累中,公司通过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公司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是国内较早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研究的团队之一,多年来一直从事体外诊断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截止到目前,公司研发团队已在体外诊断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通过团队的不懈努力,公司体外诊断产品的稳定性、准确性以及特异性有了很大提高,有部分产品达到了国内行业领先水平。
  (2)技术领先优势
  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改进现有产品性能以及对行业技术前瞻性的研究,使得公司在国内体外诊断行业已取得一定的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尤其在即时诊断(POCT)、生化诊断等方面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此外,公司还先后取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等荣誉称号。公司技术的先进性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3)健全的研发体系
  研发体系是研发项目运作和管理的手段。一个健全的研发管理体系能有效地提高研发运作效率、降低研发成本、控制研发风险等。公司通过流程设计和再优化来加快研发进度,并且通过在研发流程中建立适当的关键控制点,可以充分地降低研发项目决策、管理和执行等方面风险,提高研发风险管控能力。公司研发体系的建设涵盖了整个研发项目开发过程的主要管理要素,能够保证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
  3、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态度,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慎重研究与重新论证。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方向,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该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在新冠疫情期间,基于紧急研发和产能快速扩张需要,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配套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设备和生产设备。基于当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疫情管控等因素的影响,基建工程未能自主如期开工,故本项目基建工程整体延期导致项目进程滞后,目前技术研发中心大楼已完成在建工程,接下来公司将根据实际研发需要尽快完成“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后续投入,项目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方生物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东方生物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东方生物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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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至0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orientge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09:00-10: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方剑秋
  总经理:方效良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章叶平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俞锦洪
  独立董事:李波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 (星期四) 至05月14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orientge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朱思远
  电话:0572-5300267
  邮箱:zqb@orientge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方晓萍女士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状、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0票,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5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是出于公司境外销售和外汇结算比例高,为了降低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稳定境外收益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14、审议通过《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6、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7、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出席董事6名,方新成先生临时因公无法参加会议,已对议案完成事前审议,委托董事方效良先生代为参会表决。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方剑秋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红英/王晓燕/李波分别述职)。
  4、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6、《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7、《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8、审议通过《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13、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公司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董事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回避表决。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18、审议通过《2025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19、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20、审议通过《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2、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3、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
  2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贴现、国际贸易融资、承兑、信用证、保函、承诺等各类银行信用业务(具体业务种类以实际签订的信用业务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55,299,917.17元,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9,022,760.88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40.36万股,累计实施股份回购金额 27,699.7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2.3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当前处于完善产品研发注册、产销研基地建设以及完善区域市场、产业链布局阶段,当前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故提出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考虑了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状、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东方基因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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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控股股东安吉福浪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Fangs Holding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安吉涌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7、8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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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出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登记;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以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朱思远
  电话:0572-5300267
  传真:0572-5228933
  邮箱:zqb@orientgene.com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一号楼二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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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