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07 公司简称: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7,953,093.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2,867,195.7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71,783,201.44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59,291,14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451,1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420,998.83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86%。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119,432,441.3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金额,公司同时以回购方式实现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以此计算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为130,853,440.19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8.12%。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为108,917,776.6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20,338,775.46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0.50%。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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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为激光科技领域的全球领先企业,坚持以市场与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聚焦以原创半导体激光光源技术和架构为主导,研发、生产与销售激光显示、激光照明等领域的核心器件与整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解决方案。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激光电影放映服务、VLED LED Cinema放映解决方案、专业显示系统解决方案等。
2.2主要经营模式
依据产业政策、行业特点、上下游发展情况及客户需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竞争优势、服务经验等因素,公司具有较成熟的经营模式,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
1.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完善采取自主研发模式的研发体系,在组织架构、开发流程等方面对技术开发及产品开发进行分离。技术开发方面,聚焦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持续创新及掌握,并注重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待技术成熟后导入产品开发,保持公司在技术上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领先地位;产品开发方面,根据不同细分市场差异化需求,设置产品线及团队进行产品规划,分为可行性\EVT\DVT\PVT\MP等阶段,以达到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目的。
2.采购模式
公司与众多供应商保持长期深度协同的合作关系,不断强化供应链管理及质量管理,始终坚持多元化采购。采购模式由供应商选择、确定采购价格、合作商务体系、搭建供应商平台等采购前端业务,以及采购订单执行、交付等后端业务构成。
3.生产模式
公司实施以“自主生产为主、委外生产为辅”的模式,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此外,公司自建符合半导体企业生产标准的供应链体系,满足上游核心器件生产条件。
4.销售模式
(1)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布局完善,匹配各细分应用市场,采用“直销、经销和代理销售”相结合的产品销售模式,并在线上、线下渠道实现相互渗透、协同发展,及时、迅速地响应客户需求。
(2)影院放映服务模式
公司向下游影院客户提供激光电影放映服务,根据影院使用光源时长(按时/按期)收取服务费,影院无需购买光源设备,有效缓解资金压力,降低人工和维护成本。
(3)车载光学业务合作模式
公司根据车企需求及其自有产线的设计,进行车载光学产品设计开发,并在各阶段接受车企的审核认证直至通过量产确认。公司具体的供货流程如下:
项目量产前,公司获得项目定点,与车企签署相关销售合同,对双方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
定点合同通常以采购期限内的项目用量作为参考,确定采购产品、型号规格、供货条款等,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进行供货和服务,定期结算和支付。公司产品采用与车企同步研发的模式,因此,签订定点合同后的项目进展与客户车型的开发进展密切相关。
项目量产后,车企向公司下达量产订单需求,提出具体的交付安排,车企确认收货后,根据双方约定的价格履行向公司付款的义务。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从激光产业发展情况来看,我国激光行业发展呈现以下几个发展趋势:(1)半导体激光芯片、半导体激光器等核心部件逐步实现国产化;(2)激光应用领域从传统领域往AI、AR、机器人等新赛道、大赛道拓展,应用范围持续扩大;(3)用于高功率激光器的光电子元器件需求进一步增长。在国家及行业政策相继支持下,国内越来越多企业、科研机构参与到激光产业链上下游领域,强化产业链条,积极实现产品研发及技术迭代。
(2)行业基本特点
从应用角度看,除影院、工程、教育等成熟应用领域外,智慧座舱、激光大灯、机器人、AR、AI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并逐步成为激光显示行业新的应用发展方向,行业整体规模持续扩大,进而有望拓宽激光技术的应用场景。
2007年,公司研发团队发明ALPD?半导体激光光源技术,该技术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半导体激光光源,从技术角度看,ALPD?半导体激光光源技术可搭配多种芯片和技术路线,适用于DLP、LCOS和LCD技术,突破激光显示核心器件及成像方案在显示领域的应用瓶颈,成为激光显示行业的主流技术路线。
(3)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致力于半导体激光光源技术的突破创新、运用场景开拓和产业化推广,尤其在光源技术、光学引擎和成像技术、屏幕技术等方面具备深厚积累,并由此形成从关键系统架构、核心器件到关键算法的激光显示全技术链的技术储备和专利布局。
激光显示技术作为激光行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其中,激光光源技术使用激光光束透射画面;光学引擎和成像器件包括光学成像器件、光学引擎及驱动电路等,这些部件的精密制造和集成是实现高质量显示效果的关键;屏幕技术确保图像质量和色彩准确。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ALPD?半导体激光光源技术作为激光显示领域的主流技术,具备高亮度、小体积、长寿命、宽色域、节能环保等优点。
公司作为ALPD?半导体激光光源技术的发明者和激光显示行业领导者,对ALPD?半导体激光光源技术的底层技术架构布局了专利护城河,并由此形成从关键系统架构、核心器件到关键算法的激光显示全技术链的技术储备和专利布局。此外,公司致力于半导体激光光源技术的突破创新、运用场景的开拓和产业化推广,凭借“专利护城河+技术壁垒”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激光显示行业上游的核心器件环节持续处于关键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激光产业国产化再提速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深入推进,半导体产业作为支撑新兴技术与未来产业的关键环节,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当前,激光产业链上游包括半导体外延片、半导体激光器、显示芯片等重要元器件取得突破,进一步提高核心部件国产化率,中国激光显示自主配套程度得以显著提升。
2024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提到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要求,特别是要加速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的突破,半导体作为未来制造和信息领域的核心支撑之一,政策推动半导体产业向更高端、更复杂的技术方向发展。
在国家及行业政策相继支持下,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科研机构参与到激光产业链上下游领域,潜心技术研发及迭代,强化产业链条,积极实现产品研发及技术迭代。近年来,公司致力于向激光产业上游突破打造核心器件,将以上游突破驱动下游场景创新,实现上游核心器件落地新赛道、大赛道。
(2)政策红利与技术迭代共振,机器人成为未来产业核心赛道
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发布的《2024世界机器人报告》显示,预测2025年有望突破900亿美元。其中,服务机器人占据市场主导地位,预计2029年将达到730.1亿美元;人形机器人市场增长迅猛,预计2025年产业规模将达到53亿美元,2028年达到206亿美元。
2025年是人形机器人的量产元年,也是商业化落地的元年。当前,头部机器人整机厂商保持快速的技术迭代,国内政策持续出台将加速产业完成从0到1、从1到100的裂变,具身智能有望成为国内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在政府政策的有力推动以及机器人产业的迅猛发展背景下,国产化进程有望加速推进,相关企业将在核心零部件制造等领域迎来更多市场机遇。
依托ALPD?激光显示模组小型化、低功耗、高亮画质等特性,公司可为家庭、商用、工业等多场景机器人提供适配的解决方案,还可为人形机器人赋予“视觉表达力”。此外,公司具备将激光投影光机内置于机器人身体的技术能力,可将画面投影在机器人各种部位或将出光口内置在机器人任意部位,实现更加灵活、柔性的显示,赋予机器人与人类交互的情感感知和表达能力。随着机器人众多应用场景落地及市场规模的扩大,公司ALPD?半导体激光光源模组有望成为机器人产业链的重要一环。
(3)AR眼镜与AI大模型等新技术相融合,推动产品进入新发展阶段
当前,AR眼镜正推动虚实融合技术从概念验证迈向规模化产业应用,全球科技巨头与创新企业竞相布局,围绕光学显示、人机交互等底层技术展开突破,实现AR设备在轻量化、沉浸感、场景适应性等维度实现迭代升级。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日新月异,Deepseek等“低成本、高性能、强推理”的开源大模型等陆续推出,各类应用终端接入AI大模型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AR眼镜将作为重要的AI技术落地终端之一。根据Wellsenn(维深信息)的测算数据,到2030年,全球AI智能眼镜的出货量有望达到8,000万部,市场渗透率将提升至约4.3%。
公司在AR眼镜领域主要对光机及波导镜片两个部分进行研发探索,并储备LCOS、DLP、MicroLed、激光扫描等多种技术路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出体积仅为0.8cc的超小型全彩AR光机方案,具有高性价比、低耗能、显示效果出色等特点,满足AR眼镜轻量化的需求。
(4)智能化打开汽车价值新空间,持续提升人车交互属性
在汽车产业持续转型升级的浪潮中,智能化已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随着生成式AI、大模型技术与汽车深度交融,智能座舱已从单纯的信息显示平台演变为具备智能交互属性的“第三生活空间”,这一变革赋予了座舱包括车载投影巨幕、HUD、车载娱乐信息系统等在内的软硬件及系统以全新的人机交互功能。
目前,公司已发布新一代车载投影技术一一智能激光投影巨幕系统2.0,该版本的车规级投影巨幕系统不仅亮度与分辨率显著提升,同时设计更加灵活、功能更加丰富、辅助提升汽车安全性等。目前公司在研发中的3.0版本方案则会融合AI技术,将大幅提升人车交互属性。
汽车智能化亦赋予车灯展现个性化、拓展无限场景交互的潜能,在车灯内引入显示功能,使得人车产生更多交互行为。公司抓住了照明与显示结合的大趋势,独创的ALL-in-ONE全能激光大灯通过一个模组实现了“精准照明+精准显示”功能。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获得13个车载业务定点,定点产品已涵盖车规级投影巨幕系统、激光投影灯、车灯模组、动态灯及静态灯等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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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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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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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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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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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坚定“核心技术+核心器件+应用场景”的发展战略,实现营业收入24.19亿元,同比增长9.27%,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其中,车载光学业务于2024年进入密集量产交付阶段,实现营业收入6.3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95.3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13.36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2.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40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实际出席董事会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以科学、审慎、客观的态度审议并推进各项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陈友春先生、陈菡女士、蔡翘梧先生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陈菡女士、蔡翘梧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梁华权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4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11,420,998.83 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119,432,441.36元,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金额,公司同时以回购方式实现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以此计算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为130,853,440.19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8.1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屹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屹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8亿元的担保额度。
此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求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部门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达标归属条件、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于2024年12月6日届满未予归属、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于2025年3月10日届满未予归属等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48.8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办公,注册地址拟由“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2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仙洞路8号光峰科技总部大厦4层-7层、2905-2907、31层-32层”;邮政编码由“518052”变更为“51805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电子邮箱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及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发展质量,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十六)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能,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合规性进行核查,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之“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此变更外,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按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原有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影响的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影响数据已经审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双方经平等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交易双方平等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据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屹先生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