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30

  二、担保的费用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关联方及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关联方及其他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未要求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及其他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需要,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及其他方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117,947.57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14.7848%。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0.00万元,在该限额内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于2025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29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0.00万元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及金融机构其他的现金管理产品。
  以上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投资产品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现金管理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可控、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9,734.5192万元,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进行控制,占2024年期末货币资金的152.0179%。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所处的阶段:经初步统计,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及子公司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共计85起,涉案金额约16404.30万元(未经审计),处于尚未开庭、已开庭尚未判决、已调解(已裁决、已判决)正在执行的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共计12起,涉案金额约971.54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73起,其中:尚未开庭(含开庭时间未定、二审尚未开庭)17起,涉案金额9071.17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含二审尚未判决)的13起,涉案金额1104.71万元;已判决(已调解、已裁决)的共计43起,初步统计涉及的应付款项约5147.88万元,涉及的相关费用约108.99万元。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8月29日、10月30日及2025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048、2024-058、2025-004)。
  近期,公司对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整理归纳,并再次对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梳理,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共计85起,涉案金额约16404.30万元(未经审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3.7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1、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
  单位:万元
  ■
  2、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单位:万元
  ■
  除上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也在陆续解决中。
  二、本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
  单位:万元
  ■
  2、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共计12起,涉案金额约971.54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73起,其中:尚未开庭(含开庭时间未定、二审尚未开庭)17起,涉案金额9071.17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含二审尚未判决)的13起,涉案金额1104.71万元;已判决(已调解、已裁决)的共计43起,初步统计涉及的应付款项约5147.88万元,涉及的相关费用约108.99万元。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情况拟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754.84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16,754.84万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政策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的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定期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建筑》规定,现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一)建筑业
  1、电力业务:中标(新签)20个项目,合同价款2847.30万元人民币
  2、水利业务:中标1个项目,合同价款3723.47万元人民币;
  (二)服务业
  服务业(试验检测、蓝图设计、电力设计)新增合同25个,新增合同额128.37万元人民币。
  上述经营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11185号),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135号),公司存在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违规担保且预计1个月内无法完成清偿或整改,以及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三)(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始起停牌一天,将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正平。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由“正平股份”变更为“*ST正平”;
  (三)证券代码仍为“603843”;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5月6日。
  第二节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11185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135号),公司存在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违规担保且预计1个月内无法完成清偿或整改,以及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三)(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5、9.8.2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停牌1天,5月6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推动公司重回持续发展轨道,努力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将继续稳固传统基建业务,努力提升文旅产业经营效益,加快办理完成采矿证等相关手续,从而推动有色金属矿业尽早产生效益。同时努力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将持续关注违规担保事项,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尽快解除违规担保的情形。
  3、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暂停发放相关责任人的薪酬,并向相关方进行追偿,要求采取现金偿还、资产抵偿等合法有效的措施,解除资金占用情形。
  4、针对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努力降低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5、针对募集资金事项,公司除努力增加营业收入外,还将进一步加大应收款项的回款力度,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同时积极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努力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公司将通过多种方式,缓解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力争能够顺利解决募集资金事项。
  6、2025年,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重点环节的管控程序,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增强全员的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防范风险隐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若2025年度未消除上述情形或增加新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第六节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
  (三)咨询电话:0971-8588071
  (四)传真:0971-8580075
  (五)电子信箱:zplqzqb@126.com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5年4月29日在西宁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李建莉、占小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田世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930,115.11元,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的生产经营计划、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等)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融资性业务、非融资性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人、高管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关联方及其他方担保、互保单位等方式,拟采取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专项说明。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5年4月29日在西宁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赵国隆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庆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930,115.11元,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等)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融资性业务、非融资性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人、高管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关联方及其他方担保、互保单位等方式,拟采取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的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以每股3.15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9,619,037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共计募集资金439,799,966.5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3,8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及其他发行费用1,320,395.3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4,679,571.23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5日出具了“希会验字(2021)0039号”《验资报告》,确认了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因相关方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导致被划扣113,265.00元(含公司为防止久悬账户转入的10元自有资金,公告编号:2024-04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8月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贵州金九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4,958.52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办理完成了060********8270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告编号:2022-033);因相关方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导致被划扣113,265.00元(含公司为防止久悬账户转入的10元自有资金,公告编号:2024-04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243,181.14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1)478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明确意见,国元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9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国元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暂时无法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压力较大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期足额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由于相关方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并被划扣113,265.00元(公告编号:2024-047)。
  除此之外,公司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正平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正平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注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该事项不影响鉴证结论。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正平股份应在2023年8月3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19,0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12个月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多次沟通,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足额地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上市公司不应以任何理由不归还已到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因此,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已到期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符合相关规定。
  2、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开设于正平股份名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号:0601201000378246)已冻结,该募集资金账户中113,265.00元已被有权机关司法划扣。保荐机构在获悉募集资金被划转的情况后,立即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查阅公司相关公告、银行电子回单及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募集资金划转事项导致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约定用途,公司应积极使用自有资金及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至3月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全资子公司:青海正和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交通”)。
  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水利”)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1月至3月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为299.99万元、2,504.78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804.76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贵州水利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逾期担保情况:公司对上述被担保人的担保无逾期。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117,947.57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14.7848%。
  ●特别提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00%,且本次被担保子公司中贵州水利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等)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50亿元。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告编号:2024-025、2024-038)。
  2025年1月至3月,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25151T
  成立时间:1994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200号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贵阳市
  法定代表人:李正光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项目管理;特种设备(塔式起重机)的销售、安装及维修;设备租赁。)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51%股权,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
  2、青海正和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661913595Q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11日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1号楼67-21号
  主要办公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24,5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砼结构构件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其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无需公司支出其他任何费用。
  五、审批情况
  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4-025、2024-038)。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117,947.57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14.7848%。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