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公司代码:603843 公司简称:正平股份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正平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和《正平股份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930,115.11元,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的生产经营计划、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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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根据《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0%,增速位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
  交通行业,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总里程超过600万公里,主骨架“6轴7廊8通道”已建成路线里程超过26万公里,覆盖全国超80%的县,服务全国90%左右的经济和人口,其中高速公路里程约19万公里;全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3.8万亿元,保持高位运行,其中公路建设固定资产投资2.58万亿元;新增公路通车里程约5万公里,新改建高速公路超过8968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约16万公里,实施养护工程约25万公里。
  建筑行业,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2024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2024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2.65万亿元,同比增长3.85%;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8.99万亿,同比增长3.8%,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6.67%,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依旧稳固;截至2024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6.8万个,同比增长5.57%,但全国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签订合同总额、新签合同额均有下降,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转型发展面临较大压力。
  水利行业,根据2025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通报,2024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35万亿元、同比增长12.8%,创历史新高,新开工国家水网重大工程41项,实施水利工程项目46967个;贵州省2024年落实水利建设资金354.3亿元,同比增长7.2%,完成投资331.8亿元,同比增长7.9%,完建100座骨干水源工程,新开工128个水网连通及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超额完成新建或改造1.2万公里供水管网的目标。
  电力行业,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4-2025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4年,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6083亿元,同比增长15.3%,110千伏及以下等级电网投资3194亿元,同比增长10.1%,占电网工程完成投资总额的52.5%。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截至2024年底,陕西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达11697万千瓦,同比增长21.8%,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文旅行业,根据《中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年度研究报告》,2024年旅游市场整体呈现强劲复苏和繁荣发展的态势,国内出游人次56.15亿,比上年同期增加7.24亿,同比增长14.8%,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5.7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0.84万亿元,同比增长17.1%,国内旅游总花费已逼近2019年同期规模,但A级景区接待人数与营业收入仍未恢复2019年水平;《2024中国夜间发展报告》预测,2024年国内夜间旅游总花费将达1.91万亿元,同比增长21.7%,夜间消费成为文娱消费新增长点。
  采矿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规模以上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1%,采矿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发布的信息,2024年我国有色金属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60%,十种常用有色金属产量7919万吨,同比增长4.3%,其中精炼铜产量1364万吨,同比增长4.1%,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9788亿元,同比增长15.8%;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9%,比全国工业增加值增幅高3.1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4239亿元,同比增长15.6%,约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的5.7%。
  新能源产业,根据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开数据,2024年我国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持续高速增长,太阳能发电和风力发电合计新增装机超过3.6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超过八成,截至2024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4.08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比重超过40%。
  智能算力产业,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与浪潮信息联合发布的《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达725.3百亿亿次/秒(EFLOPS),同比增长74.1%,增幅是同期通用算力增幅(20.6%)的3倍以上;市场规模为190亿美元,同比增长86.9%。据华夏时报披露的信息,2024年算力中心在用标准机架数量超900万架,算力总规模达280EFLOPS,其中智算规模达90EFLOPS,若按照行业惯例,以FP16半精度计算,智能算力规模达493EFLOPS,算力枢纽节点20ms时延圈已覆盖全国主要城市。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文旅+产业综合开发和有色金属矿业,可为客户提供基础设施投资咨询、设计建造、运营管理;文化旅游、民俗体验、特色产品销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服务。
  为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拓展新能源建设及智算服务等新业务,目前正在推动相关合作逐步落地实施。
  (二)经营模式
  公司以拥有的业务资质、建设经验、技术能力和管理模式,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设计、建造、运营管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三)各项业务具体情况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1)交通建设
  具有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两项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公路路基、公路路面、桥梁、隧道等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以及公路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公路工程乙级检测资质、公路工程咨询乙级资信等。
  (2)城镇建设
  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两项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等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等。
  (3)水利建设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可承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水利工程及配套与附属工程等。
  (4)电力建设
  具有电力工程、机电工程两项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二级资质等。
  (5)工程设施制造
  具有冷弯型钢生产专项一级资质,参研参编了1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及8项地方标准,主研主编了13项地方标准,拥有多年波纹钢结构系列产品的生产安装经验,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
  2、文旅+产业综合开发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文旅产业、农工商融合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与运营,以及特色农副产品零售等。公司在青海、河南、江西、贵州等地已参与投资文旅项目,其中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青海平安驛·河湟民俗文化体验地、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河南平安驛·逗街豫南民俗文化体验地、江西平安驛·客家民俗文化体验地均已开放运营,贵州平安驛·贵州民俗文化体验地、舞阳县北舞渡镇胡辣汤产业园项目正在实施中。依托民俗文化体验地,通过深度挖掘和整合各地名优产品,按照线下体验展示、线上平台联合推广的运营模式,已打造成产品体验式消费的新零售品牌--平安驛品。
  3、有色金属矿业开发业务
  生光矿业已受让取得了格尔木市那陵郭勒河西铁多金属矿M1矿区采矿权,下一步将完成相关手续并逐步开展矿区建设,根据相关评审意见书,M1磁异常区经评审确定资源量铜矿石约556万吨、铁矿石约636万吨、锌矿石约120万吨。M3磁异常区正在开展详查工作,全力推进野外勘探和研究分析。
  4、新能源建设与智算服务
  公司与青海省海东市政府、内蒙古通辽市政府、青海省数字经济发展集团等建立了合作关系,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正在推进落实海东昆仑算电协同示范产业园项目、阿拉善左旗电算协同产业园项目和通辽市“绿色能源-智能算力-人工智能应用”协同产业园项目,并积极探索相关的新能源基建、智算服务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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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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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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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36,193.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93.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7%;本期末资产总额729,707.72万元,较上年期末下降11.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469.27万元,较上年期末下降61.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11185号)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135号),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三)项规定和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违规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经自查,2024年6月20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生辉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光矿业”)、全资孙公司海东市平安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东平安驿”)名义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生光矿业、海东平安驿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青海陆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港物流”)3500万元借款向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经查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述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系实际控制人之一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义进行的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违规担保余额3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3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的规定,公司预计上述事项可能无法在1个月内解决,公司股票将会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违规担保的情况
  经自查,2024年6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生辉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生光矿业、全资孙公司海东平安驿名义与兴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生光矿业、海东平安驿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陆港物流3500万元借款向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经查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述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系实际控制人之一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义进行的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违规担保余额3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60%。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海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6月6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八一东路1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90009164576XJ
  法定代表人:李忠虎
  股权结构:青海陆港物流有限公司为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
  (一)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正在与兴业银行沟通协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除违规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始终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每年通过连带责任保证、资产抵押、股票质押等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增信措施,保障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违规担保事项,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解除上述违规担保。同时,公司也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对外担保审批管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增强全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防范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将在上述事项取得进展或消除影响后,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预计上述事项可能无法在1个月内解决,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更正后:
  根据2024年度审计结果,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93.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540.07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了《正平股份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1),具体如下: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至-29,000万元,预计比去年同期实现减亏。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至-28,000万元,预计比去年同期实现减亏。
  (三)更正后业绩预告情况
  1、根据2024年度审计结果,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93.01万元。
  2、根据2024年度审计结果,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540.07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58,637.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160.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614.42万元。
  (二)每股收益:-0.76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前期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时,准备时间较短,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全面开展,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后,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进行更正,主要原因如下:
  (一)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针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审慎评估,逐项核查需计提的减值准备,与前期预告相比调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7,600万元。
  (二)公司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针对报告期末承建项目的进度状态以及进度变化对合同资产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与前期预告相比调整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约11,5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以上更正的预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也就业绩预告更正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更正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更正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经营管理层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对于影响业绩预测的事项进行充分审慎判断,提高业绩预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930,115.11元,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的生产经营计划、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和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事项
  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孙公司等)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以下业务:
  1、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固定资产抵押借款、应收账款保理、并购借款、融资租赁、经营性项目借款、供应链融资、股权质押借款、商票保贴、存单质押借款、市场化债转股等业务。
  2、非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非金融机构商业保函、银行信贷证明、国内外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贷款意向函、银行信用证等业务。
  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拟采取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
  1、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2、全资子/孙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7亿元,其中负债70%以下的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负债70%以上的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孙公司相互调剂使用。
  3、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3亿元,其中负债70%以下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负债70%以上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对不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人
  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等。
  (四)担保方式
  1、公司可以为下属企业担保,下属企业可以为公司担保。
  2、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
  金生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21,255,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315%。
  金生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46,228,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76%。
  李建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持有公司股份15,002,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44%。
  王生娟,金生辉配偶,持有公司股份827,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82%。
  3、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及其下属企业可以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金生光持有其70%股权,金生辉持有其30%股权)持有公司股份10,4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28%,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李忠虎,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运输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食品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汇盛源”,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路绿苑小区悠然居2B号楼2单元2层1号,法定代表人李波,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人、高管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
  6、具体担保方式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实际发生业务所签订的相关担保手续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高管、金阳光投资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未提供反担保,符合上述规定,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没有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上述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没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上述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