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30

  (二)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关闭的直营店面情况如下:
  ■
  (三)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增加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
  (四)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关闭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
  二、2025年公司拟增门店情况
  (一)2025年,公司拟增加的直营门店情况如下:
  ■
  (二)2025年,公司拟增加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
  三、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按经营行业分类的情况
  ■
  (二)按地区分类的情况
  ■
  上述表格中,公司按照以下标准对地区进行划分:
  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地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台湾省;
  华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华中地区:河南、湖北、湖南;
  西南地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西北地区:陕西、宁夏、青海、甘肃、新疆。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12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2024年度财务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根据相关资产的情况,分别确认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1.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说明
  (1)公司对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公允价值变动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三)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衍生金融工具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762,129,123.82元。具体如下:
  1.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情况
  2024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921,710.21元,主要为本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537.49万元,按照账龄组合冲减坏账准备1,329.67万元。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4,356,235.05元,主要是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856.46万元,按照账龄组合补提坏账准备579.1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度,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合计14,018,328.58元。
  3.预付账款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预付账款资产减值准备-17,052,943.89元。
  4.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4年度发生额为-724,623,326.51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负债为租赁黄金日常核算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为-713,221,010.51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期末黄金持仓浮动盈亏,本期数为-11,402,316.00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经评估,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共计-762,129,123.82元,影响公司2024年合并利润总额-762,129,123.82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关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13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天职国际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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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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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4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上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16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的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系公司正常业务需要;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集团”或“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通过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能帮助公司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结算业务;同时,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公司2025年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形成以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并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开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0.87亿元,与财务公司存款不超过130亿元,金融业务相关的收取及支付利息关联交易金额为0.78亿元。累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1.65亿元。关联董事刘科军、王宇飞、贾玉斌、鲍海文、郑强国、周志岩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4.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材料、设备或接受劳务
  ■
  2.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材料、设备或提供劳务
  ■
  3.其他关联交易
  3.1其他关联交易一一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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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其他关联交易一一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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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金额单位:万元)
  1.向关联人买原料、材料、设备和接受劳务
  ■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设备和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3.其他关联交易
  3.1其他关联交易一一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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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其他关联交易一一金融业务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5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30亿元;
  (2)2025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最高授信额度;
  (3)2025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收取财务公司存款利息约为人民币0.58亿元;
  (4)2025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支付财务公司贷款利息约为人民币0.2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各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金额单位:万元)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和历史纪录分析,其有履行合同能力,并能及时按合同支付或收取款项。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为: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规定的,适用地方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采用这一标准的,以后各年度的收费增长率不得超过当地的增长幅度。
  ■
  (二)金融业务关联交易
  存款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公示利率,贷款服务原则上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具体详见《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根据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租用集团公司部分办公场所办公,按市场定价每年需支付集团公司一定的租金。合同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二)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5年4月,公司(协议简称“甲方”)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协议简称“财务公司”、“乙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融资、存款等结算业务,协议有效期三年,自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30亿元。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额度不高于最高授信额度。
  乙方吸收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公示利率。
  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同时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
  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票据贴现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贴现利率。甲方及甲方子公司自主拥有票据的所有权和运用权,并且不能受乙方的控制。
  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收取,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结算费用标准。
  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的标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17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财会(2023)2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解释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公司于2024年度开始执行上述规定,并将依据上述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财会〔2024〕24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解释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公司于2024年度开始执行上述规定,并将依据上述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在首次执行解释内容时,按照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在首次执行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08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月荷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监事侯泽生、张亚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680,000,000.00股为基数,计划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588,000,000.00元,占2024年度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1.85%。上述分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监事卢月荷、金渊锚、高博文回避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不足3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监事卢月荷、金渊锚、高博文回避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不足3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式等内容的修订情况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10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600.00万股(启动回拨机制后最后发行数量1,800.00万股),于2021年1月27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0万股(启动回拨机制后最终发行数量16,20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9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验字【2021】015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89,8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23.95万元,募集资金现金金额为83,096.05万元,并于2021年2月2日汇入本公司开立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6660100100442779)及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112610182600053350)。
  2.募集资金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821.11万元,仍有14,274.94万元募集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6,237.84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汇入公司开立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6660100100442779)及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112610182600053350)。2021年1月2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56.16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1,432.79万元,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2,220.09万元,研发设计中心项目1,003.2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954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等额置换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旗舰店建设、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研发设计中心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或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不适用。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涉及地域广泛,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消费理念均有较大差异,且该部分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周期较长,导致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针对区域旗舰店的建设情况,公司后续将逐步于重点大中型城市落地中国黄金店面。
  (2)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周期较长,并且项目涉及包括技术迭代、不同系统间数据孤岛、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等问题,项目进展有所放缓。合同为2021年开始建设,原计划建设期限三年,于2024年3月完成。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因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审慎控制募集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3)研发设计中心项目:该项目设定之初是作为大型旗舰店的一部分来进行规划,但在项目实施阶段,受建设环境等因素影响,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的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故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进度有所放缓。
  详情可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行业和市场发展情况考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详情可参考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在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募集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新增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前实施主体为公司,新增后实施主体为公司及中国黄金集团三门峡中原金银制品有限公司。
  详情可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黄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2024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注1:“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5-014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黄金科技工程咨询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 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
  (三)登记联络方式:
  电话:(010)84115629
  传真:(010)841156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
  邮编:100011
  联系人:林阳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