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不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批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28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凯微”)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2023年第7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98,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8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64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95,561,072.4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51,078,927.55元,已于2023年6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再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26,119,976.8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24,958,950.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3]200002805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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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审批、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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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1,3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继续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安凯微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凯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5]24014640023号)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27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做到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新春,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敏,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游泽侯,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新春、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游泽侯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杨新春、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游泽侯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含税),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其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做到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与会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4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其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做到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 年 4 月28 日上午 10:00-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小维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四)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发展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五)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六)
经核查,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七)
经核查,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议案八)
经核查,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中关于委托理财的目的、投资额度、资金来源、投资产品范围、投资期限、实施方法、信息披露等内容明晰、合理,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何小维先生、黎美英女士回避表决,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2名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1/2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32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本次修订将根据修订情况相应调整《公司章程》相关的目录页码。该等调整不涉及条款内容的实质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30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基金等)。
● 投资金额: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具体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和实施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基金等)。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同时加强内部风控措施,具体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授权的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对现金管理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委托理财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26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鉴于,近年来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为满足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华凯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公司接受担保的情况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NORMAN SHENGFA HU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的融资及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根据银行审批要求执行,且具体担保行为的发生、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NORMAN SHENGFA HU实际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前述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业务期限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四、实施授信融资的授权情况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核发金额为准)的计划内开展借款及抵(质)押业务。具体内容为:
1. 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最高额借款的总额度内,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在总额度内进行调剂和使用。
2. 公司申请借款时,董事会可根据资金需求及资产状况,批准以公司资产提供的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办理或变更相关抵(质)押担保手续。
3. 授权董事长签署本议案授权额度内的综合授信、借款及担保相关的协议、文件,以及变更文件,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
4. 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华凯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在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同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NORMAN SHENGFA HU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的融资及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华凯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在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同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NORMAN SHENGFA HU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的融资及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本次关联担保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接受关联担保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接受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25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68,164.6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4,802,625.4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3,139,098.1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695,287.75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尚未满3个完整会计年度,因此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发展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发展阶段、行业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发展等各种因素,兼顾了投资者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23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 年 4 月28 日 17:00-18: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NORMAN SHENGFA HU(胡胜发)[以下简称“胡胜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4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董事会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4年度,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的完成2024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规范、审慎、科学决策。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强化内控管理,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地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四)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五)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议案六)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凯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在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同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胡胜发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的融资及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胡胜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七)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议案八)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九)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4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其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做到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十)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十一)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议案十二)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十三)
1、《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张海燕女士、邰志强先生、李军先生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胡胜发先生、王彦飞先生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胡胜发先生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十四)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十五)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十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议案十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十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十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33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107号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NORMAN SHENGFA HU(胡胜发)与其一致行动人安凯技术公司、浙江武义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凯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凯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107号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凭本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李瑾懿、曾丽美
联系电话:020-32219000 传真:020-32219258
邮政编码:5105555 邮箱:ir@anyka.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107号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